六安市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及上图项目第三方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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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及上图项目第三方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公示信息&nbsp

六安市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及上图项目第三方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 (略)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及上图项目第三方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水利水电工程勘察测绘大队

供应商地址: (略) 皖西东路185号水利局

成交金额:**万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及上图项目第三方服务

服务范围: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及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上图、城西湖进洪闸管理范围监测系统信息化建设、制作并安装河湖管理范围公示牌;

服务要求:参照《 (略) 河湖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技术指南》《 (略) “十四五”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数据上图说明》, (略) 各县区 2022年县政府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批复内容及 2023 年组织开展的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形成的小型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数据库进行复核, (略) 联系完成上图工作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98 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启青、吴孝俊、胡旻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9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东城路上东阳光城6号楼五楼招标部,联系电话:0564-*;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 (略) 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联系人:王蕊)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 称: (略) 水利局

地 ? 址: (略) 金安区皖西大道1513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 址: (略) 东城路上东阳光城6号楼五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2023年6月27日

六安市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及上图项目第三方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 (略)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及上图项目第三方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水利水电工程勘察测绘大队

供应商地址: (略) 皖西东路185号水利局

成交金额:**万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及上图项目第三方服务

服务范围: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及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上图、城西湖进洪闸管理范围监测系统信息化建设、制作并安装河湖管理范围公示牌;

服务要求:参照《 (略) 河湖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技术指南》《 (略) “十四五”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数据上图说明》, (略) 各县区 2022年县政府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批复内容及 2023 年组织开展的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形成的小型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数据库进行复核, (略) 联系完成上图工作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98 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启青、吴孝俊、胡旻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9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东城路上东阳光城6号楼五楼招标部,联系电话:0564-*;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 (略) 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联系人:王蕊)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 称: (略) 水利局

地 ? 址: (略) 金安区皖西大道1513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 址: (略) 东城路上东阳光城6号楼五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2023年6月27日

成交公示信息&nbsp

六安市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及上图项目第三方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 (略)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及上图项目第三方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水利水电工程勘察测绘大队

供应商地址: (略) 皖西东路185号水利局

成交金额:**万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及上图项目第三方服务

服务范围: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及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上图、城西湖进洪闸管理范围监测系统信息化建设、制作并安装河湖管理范围公示牌;

服务要求:参照《 (略) 河湖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技术指南》《 (略) “十四五”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数据上图说明》, (略) 各县区 2022年县政府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批复内容及 2023 年组织开展的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形成的小型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数据库进行复核, (略) 联系完成上图工作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98 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启青、吴孝俊、胡旻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9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东城路上东阳光城6号楼五楼招标部,联系电话:0564-*;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 (略) 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联系人:王蕊)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 称: (略) 水利局

地 ? 址: (略) 金安区皖西大道1513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 址: (略) 东城路上东阳光城6号楼五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2023年6月27日

六安市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及上图项目第三方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 (略)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及上图项目第三方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水利水电工程勘察测绘大队

供应商地址: (略) 皖西东路185号水利局

成交金额:**万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及上图项目第三方服务

服务范围: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及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上图、城西湖进洪闸管理范围监测系统信息化建设、制作并安装河湖管理范围公示牌;

服务要求:参照《 (略) 河湖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技术指南》《 (略) “十四五”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数据上图说明》, (略) 各县区 2022年县政府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批复内容及 2023 年组织开展的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形成的小型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数据库进行复核, (略) 联系完成上图工作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98 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启青、吴孝俊、胡旻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9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东城路上东阳光城6号楼五楼招标部,联系电话:0564-*;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 (略) 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联系人:王蕊)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 称: (略) 水利局

地 ? 址: (略) 金安区皖西大道1513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 址: (略) 东城路上东阳光城6号楼五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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