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2023年老旧小区楼体、附属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工程质量材料检测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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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2023年老旧小区楼体、附属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工程质量材料检测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昌黎县2023年老旧小区楼体、附属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工程质量材料检测
品目
采购单位 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行政区域 昌黎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28日 09:17
评审专家名单 刘正良、刘新美、龙建(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6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松
项目联系电话 0335-*
采购单位 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昌黎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35-*
代理机构名称 中沐建友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海港区西港路205-1号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35-*

一、项目编号:HB*7

二、项目名称:昌黎县2023年老旧小区楼体、附属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工程质量材料检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昌黎县大地工程 (略)

昌黎县 (略) 场南侧

*26A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时间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昌黎县大地工程 (略)

昌黎县2023年老旧小区楼体、附属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工程质量材料检测

昌黎县2023年老旧小区楼体、附属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工程质量材料检测

按要求完成昌黎县2023年老旧小区楼体、附属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工程质量材料检测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检测标准和规范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正良、刘新美、龙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按磋商文件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901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采购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 (略) 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 (略) 昌黎县

联系方式:0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中沐建友 (略)

地 址: (略) 海港区西港路205-1号四楼

联系方式:0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松

电 话:0335-*

十、附件

具有良好财务承诺函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

招标文件正文

中小企业声明函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昌黎县2023年老旧小区楼体、附属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工程质量材料检测
品目
采购单位 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行政区域 昌黎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28日 09:17
评审专家名单 刘正良、刘新美、龙建(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6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松
项目联系电话 0335-*
采购单位 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昌黎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35-*
代理机构名称 中沐建友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海港区西港路205-1号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35-*

一、项目编号:HB*7

二、项目名称:昌黎县2023年老旧小区楼体、附属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工程质量材料检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昌黎县大地工程 (略)

昌黎县 (略) 场南侧

*26A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时间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昌黎县大地工程 (略)

昌黎县2023年老旧小区楼体、附属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工程质量材料检测

昌黎县2023年老旧小区楼体、附属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工程质量材料检测

按要求完成昌黎县2023年老旧小区楼体、附属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工程质量材料检测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检测标准和规范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正良、刘新美、龙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按磋商文件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901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采购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 (略) 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 (略) 昌黎县

联系方式:0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中沐建友 (略)

地 址: (略) 海港区西港路205-1号四楼

联系方式:0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松

电 话:0335-*

十、附件

具有良好财务承诺函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

招标文件正文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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