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中山公园管理处房屋和电动观光车招租中标公告
武汉市中山公园管理处房屋和电动观光车招租中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房屋和电动观光车招租 | ||
品目 |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中山公园管理处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6月28日 14:42 |
评审专家名单 | 霍爱华 张志 刘萍 许桂丽 李蒙 | ||
总中标金额 | ¥52.*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妮敏、修睿、孙伟、陈瑜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中山公园管理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江汉区解放大道126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7-*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妮敏、修睿、孙伟、陈瑜 027-* |
一、项目编号:HBT-*-*-1(招标文件编号:HBT-*-*-1)
二、项目名称:房屋和电动观光车招租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鼓楼区井大路七星井新村B24座103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5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略) | 电动观光车招租 | 承租人自行提供2辆游览观光车(每辆4节27座)为中山公园景区游客提供观光运输服务的电动观光车运营线路的经营权,观光车运行路线为中山公园前区正门至后区游乐场广场环行 | 不得在公园外开展经营,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霍爱华 张志 刘萍 许桂丽 李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文件中的约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第一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第一包予以废标处理;
2、本项目中标金额为第一年租金,租期共三年,第二、三年租金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增3%,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中山公园管理处
地址: (略) 江汉区解放大道1265号
联系方式: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方式:吴妮敏、修睿、孙伟、陈瑜 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妮敏、修睿、孙伟、陈瑜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房屋和电动观光车招租 | ||
品目 |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中山公园管理处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6月28日 14:42 |
评审专家名单 | 霍爱华 张志 刘萍 许桂丽 李蒙 | ||
总中标金额 | ¥52.*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妮敏、修睿、孙伟、陈瑜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中山公园管理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江汉区解放大道126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7-*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妮敏、修睿、孙伟、陈瑜 027-* |
一、项目编号:HBT-*-*-1(招标文件编号:HBT-*-*-1)
二、项目名称:房屋和电动观光车招租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鼓楼区井大路七星井新村B24座103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5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略) | 电动观光车招租 | 承租人自行提供2辆游览观光车(每辆4节27座)为中山公园景区游客提供观光运输服务的电动观光车运营线路的经营权,观光车运行路线为中山公园前区正门至后区游乐场广场环行 | 不得在公园外开展经营,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霍爱华 张志 刘萍 许桂丽 李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文件中的约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第一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第一包予以废标处理;
2、本项目中标金额为第一年租金,租期共三年,第二、三年租金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增3%,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中山公园管理处
地址: (略) 江汉区解放大道1265号
联系方式: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方式:吴妮敏、修睿、孙伟、陈瑜 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妮敏、修睿、孙伟、陈瑜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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