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卷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转移膜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滁州卷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转移膜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滁州 (略) 转移膜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一、滁州 (略) 转移膜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N2023-03-3141)项目,于2023年6月26日09时00分, (略) (略) 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名:扬州 (略)
第二名:江苏 (略)
第三名:扬州 (略)
第四名:江苏 (略)
第五名:绍兴 (略)
公示期:自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3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 (略) (略) 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滁州 (略)
地址: (略) 清流东路1436号
联系人: 张工
电话:0550-*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略) (略)
2023年6月28日
滁州 (略) 转移膜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一、滁州 (略) 转移膜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N2023-03-3141)项目,于2023年6月26日09时00分, (略) (略) 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名:扬州 (略)
第二名:江苏 (略)
第三名:扬州 (略)
第四名:江苏 (略)
第五名:绍兴 (略)
公示期:自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3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 (略) (略) 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滁州 (略)
地址: (略) 清流东路1436号
联系人: 张工
电话:0550-*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略) (略)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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