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太平溪清淤服务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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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太平溪清淤服务合同公告

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太平溪清淤服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9日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怀财采计*

采购人(全称):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太平溪清淤服务项目施工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太平溪清淤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本工程前期对太平溪、舞水河、坨院溪、潭口溪、岩堰溪Φ1000-Φ2000截污干管进行检测,为了保证截污干管的正常运行,避免污水溢流到河、溪造成污染扩散,本次工程对截污干管长42292米,清淤方量约13595.16立方米进行疏通、清理工作。

6、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合同金额大写:*佰**万零*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同金额(总价)

1

湖南 (略)

太平溪清淤服务

见附件

/

/

/

见附件

*.00元

(3)合同价格形式:结算时有合同单价的项目按照合同单价执行,相关工程量按照图纸或相关规范据实际量,费率仍按原清单附件费率执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工期为60天(日历天数)。

地点: (略) 鹤城区

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

四、付款方式

1、预付款:签订合同、施工单位进场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2、付款周期:详见合同附件。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按建设单位规定竣工结算审核后,三个月内付到结算金额97%,留3%作为质保金。*方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支付款项前,*方必须提供该阶段**双方认可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否则,*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方纠正该违约行为。4、*方为一般纳税人。5、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 (略) 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年6月27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6月27日

九、合同主体

* 方: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方:湖南 (略)

法定代表人:张强

法定代表人:谢永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745-*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略) 民服务中心B栋4楼

地 址: (略) 岳麓区学士街道云栖路559号艾邦科技产业园1栋1805房

开户银行:/

帐 号:/

附件下载:

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太平溪清淤服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9日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怀财采计*

采购人(全称):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太平溪清淤服务项目施工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太平溪清淤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本工程前期对太平溪、舞水河、坨院溪、潭口溪、岩堰溪Φ1000-Φ2000截污干管进行检测,为了保证截污干管的正常运行,避免污水溢流到河、溪造成污染扩散,本次工程对截污干管长42292米,清淤方量约13595.16立方米进行疏通、清理工作。

6、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合同金额大写:*佰**万零*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同金额(总价)

1

湖南 (略)

太平溪清淤服务

见附件

/

/

/

见附件

*.00元

(3)合同价格形式:结算时有合同单价的项目按照合同单价执行,相关工程量按照图纸或相关规范据实际量,费率仍按原清单附件费率执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工期为60天(日历天数)。

地点: (略) 鹤城区

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

四、付款方式

1、预付款:签订合同、施工单位进场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2、付款周期:详见合同附件。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按建设单位规定竣工结算审核后,三个月内付到结算金额97%,留3%作为质保金。*方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支付款项前,*方必须提供该阶段**双方认可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否则,*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方纠正该违约行为。4、*方为一般纳税人。5、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 (略) 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年6月27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6月27日

九、合同主体

* 方: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方:湖南 (略)

法定代表人:张强

法定代表人:谢永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745-*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略) 民服务中心B栋4楼

地 址: (略) 岳麓区学士街道云栖路559号艾邦科技产业园1栋1805房

开户银行:/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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