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林镇潘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泵房机电、一体化设备及管网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茂林镇潘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泵房机电、一体化设备及管网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茂林镇潘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泵房机电、一体化设备及管网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GK-*
二、项目名称:茂林镇潘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泵房机电、一体化设备及管网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郑州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金水区南阳路101号10层102号
中标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处理量10m3/h一体化净水器 品牌:豫天海 规格型号:THJS-10m3/h 数量:1套 单价:*.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牛自成、罗伟、王富国、胡君、徐森林(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金额为764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茂林镇人民政府、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茂林镇茂凤大道1号、泾县泾川大道106号,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泾县茂林镇人民政府
地址:泾县茂林镇茂凤大道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址:泾县泾川镇泾川大道106号
邮箱:*@*q.com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闫女士;卢女士
电话:*;*;*
十、附件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泾县茂林镇人民政府
安徽 (略)
2023年6月29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4分0秒
交易平台提交
提交人:
安徽 (略)
提交时间:
2023-06-29 16:00:32
中心审核
办理状态:
已确认
办理时间:
2023-06-29 16:03:47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分
附件:茂林镇潘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泵房机电、一体化设备及管网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中标公示.pdf
任务书编号 | FS*号 | 计划编号 | CGJH* |
采购人 | 泾县茂林镇人民政府 | 预算金额 | *.*元 |
计划名称 | 茂林镇潘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泵房机电、一体化设备及管网采购项目二次 |
采购项目编号 | JX-CG-GK-* | ||
采购项目名称 | 茂林镇潘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泵房机电、一体化设备及管网采购项目二次 | ||
采购内容 |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泵房一体化净水设备、泵房机电设备、不锈钢蓄水池和给水管材等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 (略) |
是否PPP项目 | 否 | ||
监督部门代码 | *114 | 监督部门名称 | 泾县财政局 |
申报责任人 | 建立时间 | 2023-06-08 00:00:00 |
序号 | 包件(标段)编号 | 包件(标段)名称 | 估算价(元) |
1 | JX-CG-GK-*A | 茂林镇潘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泵房机电一体化设备及管网采购项目二次 | *.* |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9分0秒
交易平台提交
提交人:
安徽 (略)
提交时间:
2023-06-08 08:34:43
采购科确认
办理状态:
已确认
办理时间:
2023-06-08 08:53:11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9分
茂林镇潘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泵房机电、一体化设备及管网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茂林镇潘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泵房机电、一体化设备及管网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6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不见面开标。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X-CG-GK-*
2.项目名称:茂林镇潘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泵房机电、一体化设备及管网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点击查看>>万元整(¥:*.00元)
5.最高限价:点击查看>>万元整(¥:*.00元)
6.采购需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泵房一体化净水设备、泵房机电设备、不锈钢蓄水池和给水管材等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8.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9.本项目所属行业:制造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以下不再赘述)。
3.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63-*。
4.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6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
五、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采购项目的项目介绍、数量、规格描述或服务要求等详见采购需求;
4.投标人关于电子招投标的相关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服务规范-《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关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服务规范-《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5.本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略) 人民政府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或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茂林镇人民政府
地址:泾县茂林镇茂凤大道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泾县泾川镇泾川大道106号
邮箱:*@*q.com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闫女士;卢女士
电话:*;*;*
附件:采购需求.pdf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7分0秒
交易平台提交
提交人:
安徽 (略)
提交时间:
2023-06-08 10:21:13
中心审核
办理状态:
已确认
办理时间:
2023-06-08 10:57:33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7分
附件:招标文件.pdf
标段(包)编号 | JX-CG-GK-*A | ||
标段(包)名称 | 茂林镇潘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泵房机电一体化设备及管网采购项目二次 | ||
开标时间 | 2023-06-29 09:00:00.0 | 开标地点 | 泾县第二开标室 |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总价/费率(万元/%) | 工期 | 项目责任人 |
1 | 郑州 (略) | 50.* | 40 | |
2 | 安徽科环 (略) | 78.* | 40 | |
3 | (略) | 68.* | 40 | |
4 | (略) 汇普 (略) | 52.* | 40 | |
5 | (略) | 72.* | 40 | |
6 | 宁国瑞 (略) | 74.* | 40 | |
7 | 滁州 (略) | 65.* | 40 | |
8 | (略) (略) | 54.* | 40 | |
9 | 山东 (略) | 77.* | 40 | |
10 | 安徽 (略) | 68.* | 40 | |
11 | 海 (略) | 69.* | 40 | |
12 | 安徽 (略) | 64.* | 40 | |
13 | 浙江 (略) | 67.* | 40 |
累计办理时间:
茂林镇潘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泵房机电、一体化设备及管网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GK-*
二、项目名称:茂林镇潘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泵房机电、一体化设备及管网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郑州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金水区南阳路101号10层102号
中标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处理量10m3/h一体化净水器 品牌:豫天海 规格型号:THJS-10m3/h 数量:1套 单价:*.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牛自成、罗伟、王富国、胡君、徐森林(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金额为764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茂林镇人民政府、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茂林镇茂凤大道1号、泾县泾川大道106号,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泾县茂林镇人民政府
地址:泾县茂林镇茂凤大道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址:泾县泾川镇泾川大道106号
邮箱:*@*q.com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闫女士;卢女士
电话:*;*;*
十、附件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泾县茂林镇人民政府
安徽 (略)
2023年6月29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4分0秒
交易平台提交
提交人:
安徽 (略)
提交时间:
2023-06-29 16:00:32
中心审核
办理状态:
已确认
办理时间:
2023-06-29 16:03:47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分
茂林镇潘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泵房机电、一体化设备及管网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GK-*
二、项目名称:茂林镇潘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泵房机电、一体化设备及管网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郑州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金水区南阳路101号10层102号
中标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处理量10m3/h一体化净水器 品牌:豫天海 规格型号:THJS-10m3/h 数量:1套 单价:*.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牛自成、罗伟、王富国、胡君、徐森林(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金额为764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茂林镇人民政府、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茂林镇茂凤大道1号、泾县泾川大道106号,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泾县茂林镇人民政府
地址:泾县茂林镇茂凤大道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址:泾县泾川镇泾川大道106号
邮箱:*@*q.com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闫女士;卢女士
电话:*;*;*
十、附件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泾县茂林镇人民政府
安徽 (略)
2023年6月29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4分0秒
交易平台提交
提交人:
安徽 (略)
提交时间:
2023-06-29 16:00:32
中心审核
办理状态:
已确认
办理时间:
2023-06-29 16:03:47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分
附件:茂林镇潘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泵房机电、一体化设备及管网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中标公示.pdf
任务书编号 | FS*号 | 计划编号 | CGJH* |
采购人 | 泾县茂林镇人民政府 | 预算金额 | *.*元 |
计划名称 | 茂林镇潘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泵房机电、一体化设备及管网采购项目二次 |
采购项目编号 | JX-CG-GK-* | ||
采购项目名称 | 茂林镇潘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泵房机电、一体化设备及管网采购项目二次 | ||
采购内容 |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泵房一体化净水设备、泵房机电设备、不锈钢蓄水池和给水管材等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 (略) |
是否PPP项目 | 否 | ||
监督部门代码 | *114 | 监督部门名称 | 泾县财政局 |
申报责任人 | 建立时间 | 2023-06-08 00:00:00 |
序号 | 包件(标段)编号 | 包件(标段)名称 | 估算价(元) |
1 | JX-CG-GK-*A | 茂林镇潘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泵房机电一体化设备及管网采购项目二次 | *.* |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9分0秒
交易平台提交
提交人:
安徽 (略)
提交时间:
2023-06-08 08:34:43
采购科确认
办理状态:
已确认
办理时间:
2023-06-08 08:53:11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9分
茂林镇潘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泵房机电、一体化设备及管网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茂林镇潘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泵房机电、一体化设备及管网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6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不见面开标。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X-CG-GK-*
2.项目名称:茂林镇潘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泵房机电、一体化设备及管网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点击查看>>万元整(¥:*.00元)
5.最高限价:点击查看>>万元整(¥:*.00元)
6.采购需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泵房一体化净水设备、泵房机电设备、不锈钢蓄水池和给水管材等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8.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9.本项目所属行业:制造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以下不再赘述)。
3.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63-*。
4.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6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
五、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采购项目的项目介绍、数量、规格描述或服务要求等详见采购需求;
4.投标人关于电子招投标的相关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服务规范-《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关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服务规范-《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5.本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略) 人民政府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或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茂林镇人民政府
地址:泾县茂林镇茂凤大道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泾县泾川镇泾川大道106号
邮箱:*@*q.com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闫女士;卢女士
电话:*;*;*
附件:采购需求.pdf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7分0秒
交易平台提交
提交人:
安徽 (略)
提交时间:
2023-06-08 10:21:13
中心审核
办理状态:
已确认
办理时间:
2023-06-08 10:57:33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7分
附件:招标文件.pdf
标段(包)编号 | JX-CG-GK-*A | ||
标段(包)名称 | 茂林镇潘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泵房机电一体化设备及管网采购项目二次 | ||
开标时间 | 2023-06-29 09:00:00.0 | 开标地点 | 泾县第二开标室 |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总价/费率(万元/%) | 工期 | 项目责任人 |
1 | 郑州 (略) | 50.* | 40 | |
2 | 安徽科环 (略) | 78.* | 40 | |
3 | (略) | 68.* | 40 | |
4 | (略) 汇普 (略) | 52.* | 40 | |
5 | (略) | 72.* | 40 | |
6 | 宁国瑞 (略) | 74.* | 40 | |
7 | 滁州 (略) | 65.* | 40 | |
8 | (略) (略) | 54.* | 40 | |
9 | 山东 (略) | 77.* | 40 | |
10 | 安徽 (略) | 68.* | 40 | |
11 | 海 (略) | 69.* | 40 | |
12 | 安徽 (略) | 64.* | 40 | |
13 | 浙江 (略) | 67.* | 40 |
累计办理时间:
茂林镇潘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泵房机电、一体化设备及管网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GK-*
二、项目名称:茂林镇潘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泵房机电、一体化设备及管网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郑州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金水区南阳路101号10层102号
中标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处理量10m3/h一体化净水器 品牌:豫天海 规格型号:THJS-10m3/h 数量:1套 单价:*.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牛自成、罗伟、王富国、胡君、徐森林(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金额为764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茂林镇人民政府、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茂林镇茂凤大道1号、泾县泾川大道106号,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泾县茂林镇人民政府
地址:泾县茂林镇茂凤大道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址:泾县泾川镇泾川大道106号
邮箱:*@*q.com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闫女士;卢女士
电话:*;*;*
十、附件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泾县茂林镇人民政府
安徽 (略)
2023年6月29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4分0秒
交易平台提交
提交人:
安徽 (略)
提交时间:
2023-06-29 16:00:32
中心审核
办理状态:
已确认
办理时间:
2023-06-29 16:03:47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分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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