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龙安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小型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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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龙安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小型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安龙财磋商采购-2022-36
2、采购项目名称:小型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5月30日
5、评审日期:2022年06月1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安龙财磋商采购-2022-* (略) 龙安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小型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一包) (略) 嘉祥县纸坊镇石腊屯村东200米 870,0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略) 龙安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小型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一包)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15 58000元
安龙财磋商采购-2022-* (略) 龙安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小型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二包) 济南 (略) (略) 长清区通发大道1399号大学科研成果转化服务中心842室 525,6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略) 龙安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小型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二包)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曾层、陈文学、李文超(采购单位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一包:13200(不含税)二包:7890(不含税).
收费金额:21,09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http://**.cn”、“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龙安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地址: (略) 龙安区
联系人:张顺利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晟祥 (略)
地址: (略) 开发区东工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 (略) 内四楼南侧
联系人:徐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栋
联系方式:*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安龙财磋商采购-2022-36
2、采购项目名称:小型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5月30日
5、评审日期:2022年06月1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安龙财磋商采购-2022-* (略) 龙安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小型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一包) (略) 嘉祥县纸坊镇石腊屯村东200米 870,0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略) 龙安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小型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一包)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15 58000元
安龙财磋商采购-2022-* (略) 龙安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小型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二包) 济南 (略) (略) 长清区通发大道1399号大学科研成果转化服务中心842室 525,6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略) 龙安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小型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二包)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曾层、陈文学、李文超(采购单位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一包:13200(不含税)二包:7890(不含税).
收费金额:21,09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http://**.cn”、“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龙安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地址: (略) 龙安区
联系人:张顺利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晟祥 (略)
地址: (略) 开发区东工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 (略) 内四楼南侧
联系人:徐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栋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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