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实验学校校园围墙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现代实验学校校园围墙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鑫达安 (略) (略) 屯溪区教育局的委托,对现代实验学校校园围墙改造项目(TXTYTTCG-2023-4)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3年6月29日9时30分在安徽鑫达安 (略) 开标、评标,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第/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 | 名称 | 安徽 (略) | \ | \ | |
地址 | (略) 歙县徽城镇古溪29-32号楼111-113室 | \ | \ | ||
投标报价 | *.62元 | \ | \ | ||
工期(交货期) | 30日历天 | \ | \ | ||
质量标准 | 一次性验收合格 | \ | \ | ||
主要标的,名称,数量 | / | \ | \ | ||
服务要求 | / | \ | \ | ||
投标人承诺业绩、信誉、荣誉 | / | \ | \ | ||
项目经理(总监或其他负责人) | 姓名: | 张传武 | \ | \ | |
相关证书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 | ||
证书编号: | 皖* | \ |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还应当公示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
招标人 | 名称 | (略) 屯溪区教育局 | |||
地址 | (略) 屯溪区人民政府大楼10楼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李先生 055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鑫达安 (略) | |||
地址 | (略) 屯溪区新城时代大厦A座601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刘先生 * | ||||
公示时间 | 2023年06月29日-2023年07月03日 | ||||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 | 异议受理单位和电话:安徽鑫达安 (略) * | ||||
投诉受理单位和电话: (略) 屯溪区教育局 0559-* | |||||
备注: 1、依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评标结果及上述所有中标候选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逾期或者不符合法定规定的,招标人一律不予接收。 2、依法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的投诉应符合《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法需要先提出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异议。 |
招标人: (略) 屯溪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安徽鑫达安 (略)
安徽鑫达安 (略) (略) 屯溪区教育局的委托,对现代实验学校校园围墙改造项目(TXTYTTCG-2023-4)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3年6月29日9时30分在安徽鑫达安 (略) 开标、评标,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第/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 | 名称 | 安徽 (略) | \ | \ | |
地址 | (略) 歙县徽城镇古溪29-32号楼111-113室 | \ | \ | ||
投标报价 | *.62元 | \ | \ | ||
工期(交货期) | 30日历天 | \ | \ | ||
质量标准 | 一次性验收合格 | \ | \ | ||
主要标的,名称,数量 | / | \ | \ | ||
服务要求 | / | \ | \ | ||
投标人承诺业绩、信誉、荣誉 | / | \ | \ | ||
项目经理(总监或其他负责人) | 姓名: | 张传武 | \ | \ | |
相关证书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 | ||
证书编号: | 皖* | \ |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还应当公示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
招标人 | 名称 | (略) 屯溪区教育局 | |||
地址 | (略) 屯溪区人民政府大楼10楼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李先生 055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鑫达安 (略) | |||
地址 | (略) 屯溪区新城时代大厦A座601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刘先生 * | ||||
公示时间 | 2023年06月29日-2023年07月03日 | ||||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 | 异议受理单位和电话:安徽鑫达安 (略) * | ||||
投诉受理单位和电话: (略) 屯溪区教育局 0559-* | |||||
备注: 1、依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评标结果及上述所有中标候选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逾期或者不符合法定规定的,招标人一律不予接收。 2、依法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的投诉应符合《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法需要先提出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异议。 |
招标人: (略) 屯溪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安徽鑫达安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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