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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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凤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3-06-29 至 2023-06-30
撰写单位: (略) 撰写人: 罗娟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00041

二、项目名称: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高新区综合保税区港兴三路北段1号济南药谷研发平台1号楼A座1101房间

中标(成交)金额:2,815,3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

服务类

名称: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C*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

服务范围:1.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中心存量档案4.7万卷的信息采集归集、整理和数字化加工。进行数字化加工后档案要实现与辽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准确对接。 2.按有关规范要求,建设档案管理系统平台,档案数字化 (略) 流动人员档案系统要求,将来能成功 (略) 流动人员系统中,实现数据共享,实时查询。

服务要求:(一)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规范要求 整个项目建设须遵循以下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3.《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4.《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 5.《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6.《关于做好文件改版涉及干部人事档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7.《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 8.《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9.《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 10.《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 12.《关于严禁用涉密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的通知》 13.《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14.《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151.实体档案标准化整理要求 档案整理应遵守相关标准规范,并根据采购方档案管理业务部门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排序,拆除档案的装订线,去掉夹杂在档案中的残余纸、曲别针、大头针、订书针等物品,编制页码,打印卷内目录和备考表等工作,同时形成散页材料,提高档案数字化加工效率和正确率, 2.基础信息采集归集要求 采集范围及技术标准按要求执行。具体采集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参加组织时间、参加工作日期、最高学位、最高学历、最高学历毕业日期、最 (略) 校、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名称、户籍行政区划、手机号码、存档编号、存档状态、存档性质、现档案管理机构名称、转入日期、转入原因、原存档单位名称、转出日期、转出原因、转往单位名称等。 3.档案数字化加工要求 参照执行《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GB/T33870—2017)。 档案数字化工作要遵循以下总则:严格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安全保密管理机制和质量管理机制,确保档案原件和数字化档案信息的安全,确保各环节工作符合质量要求,建立完整、规范的工作记录。具体工作包括目录著录、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文件存储与备份、文件目录与全文的挂接、质量自检、档案装订,并确保扫描图像、挂接的质量,档案及其档案信息的安全。 4.补充材料处理要求 对已完成前述处理的档案,如发生材料补充情形的,需按前述要求进行整理归档、信息采集和数字化加工等工作。能根据有关规则自动命名并自动插入到对应的补充类别里。范围和标准执行前述档案整理、信息采集和数字化规定。

服务时间:本项目从中标方与采购方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应在2023年12月31日内完成

服务标准:1.基础信息采集归集 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础信息采集规范》(人社厅发〔2018〕102号)进行基础数据的采集归集工作,并将档案数据信息 (略) 流动人员档案系统。 2.档案数字化 参照《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GB/T33870—2017),实现在库档案数字化,含材料整理、裱糊、修复、平板扫描、图像处理、图像质检、档案著录、目录建库、图像存储、数据挂接、数据终检、档案装订、档案换袋等。 3.档案管理系统平台建设。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焦离、陈菁、丛义阁、邹昊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发行价格【2011】534号文件服务类的规定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9,523.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王先生、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振安区东齐路书香府第12-9-7号           

联系方式: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娜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标服务类公开招标2023.6.13.docx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 (略)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凤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3-06-29 至 2023-06-30
撰写单位: (略) 撰写人: 罗娟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00041

二、项目名称: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高新区综合保税区港兴三路北段1号济南药谷研发平台1号楼A座1101房间

中标(成交)金额:2,815,3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

服务类

名称: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C*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

服务范围:1.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中心存量档案4.7万卷的信息采集归集、整理和数字化加工。进行数字化加工后档案要实现与辽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准确对接。 2.按有关规范要求,建设档案管理系统平台,档案数字化 (略) 流动人员档案系统要求,将来能成功 (略) 流动人员系统中,实现数据共享,实时查询。

服务要求:(一)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规范要求 整个项目建设须遵循以下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3.《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4.《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 5.《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6.《关于做好文件改版涉及干部人事档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7.《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 8.《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9.《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 10.《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 12.《关于严禁用涉密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的通知》 13.《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14.《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151.实体档案标准化整理要求 档案整理应遵守相关标准规范,并根据采购方档案管理业务部门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排序,拆除档案的装订线,去掉夹杂在档案中的残余纸、曲别针、大头针、订书针等物品,编制页码,打印卷内目录和备考表等工作,同时形成散页材料,提高档案数字化加工效率和正确率, 2.基础信息采集归集要求 采集范围及技术标准按要求执行。具体采集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参加组织时间、参加工作日期、最高学位、最高学历、最高学历毕业日期、最 (略) 校、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名称、户籍行政区划、手机号码、存档编号、存档状态、存档性质、现档案管理机构名称、转入日期、转入原因、原存档单位名称、转出日期、转出原因、转往单位名称等。 3.档案数字化加工要求 参照执行《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GB/T33870—2017)。 档案数字化工作要遵循以下总则:严格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安全保密管理机制和质量管理机制,确保档案原件和数字化档案信息的安全,确保各环节工作符合质量要求,建立完整、规范的工作记录。具体工作包括目录著录、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文件存储与备份、文件目录与全文的挂接、质量自检、档案装订,并确保扫描图像、挂接的质量,档案及其档案信息的安全。 4.补充材料处理要求 对已完成前述处理的档案,如发生材料补充情形的,需按前述要求进行整理归档、信息采集和数字化加工等工作。能根据有关规则自动命名并自动插入到对应的补充类别里。范围和标准执行前述档案整理、信息采集和数字化规定。

服务时间:本项目从中标方与采购方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应在2023年12月31日内完成

服务标准:1.基础信息采集归集 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础信息采集规范》(人社厅发〔2018〕102号)进行基础数据的采集归集工作,并将档案数据信息 (略) 流动人员档案系统。 2.档案数字化 参照《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GB/T33870—2017),实现在库档案数字化,含材料整理、裱糊、修复、平板扫描、图像处理、图像质检、档案著录、目录建库、图像存储、数据挂接、数据终检、档案装订、档案换袋等。 3.档案管理系统平台建设。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焦离、陈菁、丛义阁、邹昊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发行价格【2011】534号文件服务类的规定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9,523.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王先生、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振安区东齐路书香府第12-9-7号           

联系方式: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娜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标服务类公开招标2023.6.13.docx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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