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全自动高锰酸盐指数测定仪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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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全自动高锰酸盐指数测定仪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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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内蒙古自治区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全自动高锰酸盐指数测定仪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UPZBCG--*)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内蒙古自治区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全自动高锰酸盐指数测定仪采
购项目:
中标人:内 (略)
中标价格:16.3万元
二其他:
内蒙古协众工程 (略) 受内蒙古自治区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的委
托,于**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
(略) 网http://**)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于**日就内
蒙古自治区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全自动高锰酸盐指数测定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
件编号:UPZBCG-*)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
下。
1.采购项日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全自动高锰酸盐指数测定仪采购
项目
竞争性碳商文件编号:UPZBCG-*
2.成交供应商名称及成交价格:包号:1
货物名称:全自动高锰酸盐指数测定仪采购,数量:1,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竞争
性磋商文件,预算金额元:*.00
1.成交供应商:内 (略)
2.成交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3.成交供应商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昕听泰大观小区3-2-602
4.采购项目联系人:范冬冬
联系电话:0471-*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间到我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时限和程序签订
采购合同。
3.公告时间:**日-**日
4.评委:李翠婷采购人代表徐龙赵仕华。
5.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按照内工建协*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
之规定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费金额:人民币*仟*佰点击查看>>元整(2558.00元)。
收取对象:采购人。
如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有效期内,按竞争
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有关质疑的规定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赛罕区大学东路102号
联系人:白博文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协众工程 (略)
地址: (略) 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联系人:乌仁图亚
电话:0471-*
电子邮件:nmgxz01163.com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图五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1约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内蒙古自治区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全自动高锰酸盐指数测定仪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UPZBCG--*)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内蒙古自治区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全自动高锰酸盐指数测定仪采
购项目:
中标人:内 (略)
中标价格:16.3万元
二其他:
内蒙古协众工程 (略) 受内蒙古自治区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的委
托,于**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
(略) 网http://**)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于**日就内
蒙古自治区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全自动高锰酸盐指数测定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
件编号:UPZBCG-*)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
下。
1.采购项日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全自动高锰酸盐指数测定仪采购
项目
竞争性碳商文件编号:UPZBCG-*
2.成交供应商名称及成交价格:包号:1
货物名称:全自动高锰酸盐指数测定仪采购,数量:1,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竞争
性磋商文件,预算金额元:*.00
1.成交供应商:内 (略)
2.成交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3.成交供应商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昕听泰大观小区3-2-602
4.采购项目联系人:范冬冬
联系电话:0471-*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间到我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时限和程序签订
采购合同。
3.公告时间:**日-**日
4.评委:李翠婷采购人代表徐龙赵仕华。
5.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按照内工建协*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
之规定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费金额:人民币*仟*佰点击查看>>元整(2558.00元)。
收取对象:采购人。
如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有效期内,按竞争
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有关质疑的规定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赛罕区大学东路102号
联系人:白博文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协众工程 (略)
地址: (略) 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联系人:乌仁图亚
电话:0471-*
电子邮件:nmgxz01163.com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图五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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