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垫镇乡村振兴项目-凤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基地标准化厂房挡墙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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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垫镇乡村振兴项目-凤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基地标准化厂房挡墙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柏垫镇乡村振兴项目-凤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基地标准化厂房挡墙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S-CG-TP-*

二、项目名称:柏垫镇乡村振兴项目-凤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基地标准化厂房挡墙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柏垫镇凤桥社区凤同路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柏垫镇乡村振兴项目-凤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基地标准化厂房挡墙项目

施工范围:主要施工内容为挖基础土方、钢筋混凝土挡墙建设等工程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项目经理:汤云松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皖建安B(2019)*

五、评审专家名单:傅明宏、秦子明、张洪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计委计价 [2002]1980号”。

2.收费金额:人民币*万*仟*佰元整(¥215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桃州 (略) 场西区5栋248-253室,联系电话:056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柏垫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柏垫镇政务新区

联系方式:卢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桃州 (略) 场西区5栋248-253室

邮箱:*@*q.com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十、附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柏垫镇乡村振兴项目-凤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基地标准化厂房挡墙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S-CG-TP-*

二、项目名称:柏垫镇乡村振兴项目-凤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基地标准化厂房挡墙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柏垫镇凤桥社区凤同路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柏垫镇乡村振兴项目-凤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基地标准化厂房挡墙项目

施工范围:主要施工内容为挖基础土方、钢筋混凝土挡墙建设等工程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项目经理:汤云松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皖建安B(2019)*

五、评审专家名单:傅明宏、秦子明、张洪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计委计价 [2002]1980号”。

2.收费金额:人民币*万*仟*佰元整(¥215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桃州 (略) 场西区5栋248-253室,联系电话:056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柏垫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柏垫镇政务新区

联系方式:卢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桃州 (略) 场西区5栋248-253室

邮箱:*@*q.com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十、附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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