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泉塘街道办事处 (*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县泉塘街道2021年专职巡防队服务外包增补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长沙县泉塘街道2021年专职巡防队服务外包项目 | 其他服务 | *方在主合同相关项目外,另行安排的劳务服务,包括增派常聘的安防人员,或临时性劳务服务,属于服务外包范围内,由*方负责通知*方,且出具派遣单,*方根据派遣单规定事项提供服务,具体时间、地点、人数、以*方通知为准,*方应对*方提供服务进行评价,评价合格予以支付费用。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该项目总招标人数不超过56人,增补金额的人员费用在合同金额上增补不超过10%,每年不超过*.0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1-01 —— 2021-12-31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泉塘街道办事处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双方共同约定的有关精神,*方因安全防范的需要,聘*方协警员为其提供协警服务,*方经研究接受*方要求,愿意为*方提供保安服务。*方根据项目中标金额按时足额支付给*方服务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实结算 4.2 收款账户: 湖南宁乡农村 (略) (长沙 (略) :*97)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方在收到*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一、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1、巡防人员配备及要求 ★1.1本项目所需治安、巡防等人员,该项目总招标人数不超过56人,增补金额的人员费用在合同金额上增补不超过10%,每年不超过*.00元不含突发事件所增加的人员数量),确保24小时巡防值守; 1.2思想作风正派,无刑事犯罪记录,热心治安保卫工作,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1.3团结同志,尊重领导,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善于做群众工作; 1.4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具有初中或以上学历,年龄18~55岁之间,男性身高1.65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5米及以上,退*军人优先,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优先; 1.5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 1.6要求对本项目在岗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两天,培训工作应做好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2、巡防服务工作内容 2.1在采购人的指挥统筹下,协助开展治安巡逻、盘查等工作,协助采购人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抓获、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并积极收集、提供社会治安信息和违法犯罪线索; 2.2协助采购人完成拆迁、维稳、突发事件、抗洪抢险处置等工作; 2.3协助采购人开展防盗、防暴、防火、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宣传和安全检查等工作; 2.4协助采购人警戒突发性治安灾害事故现场,疏导群众,维护治安秩序; 2.5接受群众现场紧急报警并及时报告和上传至采购人及当地公安机关; 2.6救助受伤、患病遇险等处于 (略) 民,帮助有困难的残疾人 (略) 民; 2.7对巡逻中发现的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2.8积极协调政府与群众,群众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努力促进辖区的和谐与稳定; 2.9及时、定期的查找、收集 (略) 民生活的不安全因素,详细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解决,预防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 2.10协助采购人完成其他社会综合维稳工作。 3、巡防服务标准及要求 3.1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采购人及公安机关治安巡防的各项规章制度; 3.2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巡逻时认真细致,不放过任何疑点和漏洞,尽职尽责,敬业爱岗,提高工作水平及服务质量,切实做好辖区的治安防范工作; 3.3在巡逻过程中注重自身形象,仪表端正、精神饱满,树立良好的辖区巡防形象; 3.4始终牢记“热情服务、安保为民”的宗旨,在搞好辖区治安防范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各项便民服务工作; 3.5树立群众之事无小事的观念,无论事情的大小,只要群众有需求,都要尽心尽力的帮助解决; 3.6接待群众来访、求助时,态度热情、语言文明、举止得体,决不发生推卸、拖拉、刁难现象; 3.7虚心听取群众对治安巡防工作的意见与建议,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3.8中标人所派巡防人员没有行使执法的权利,严禁中标人的巡防人员单独执法,需在采购人及相关执法部门的带领下协助执法。 4、档案资料管理 4.1中标人要建立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管理制度; 4.2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值班工作日志等登记制度; 4.3由采购人交付给中标人的巡防服务管理相关档案等资料,由中标人进行存档、保密,若资料发生泄露,采购人将追究中标人的责任; 4.4合同期满后,中标人应将整理巡防服务管理有关资料,且无条件移交采购人。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一条 *方权利义务 1、*方有权制定巡防服务工作的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方没有任何异议,且确保自觉遵照执行; 2、*方有权对*方服务工作进行督导,对于*方不履行合同、不正确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等行为,*方有权要求*方立即更正,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3、*方有权要求*方制定在合同项下的相关工作制度,并报*方审定; 4、*方有权检查监督*方在本合同项下工作的实施情况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方向*方提供必要的管理资料、技术资料; 6、协助*方做好前期的宣传工作; 7、为*方的日常管理工作提供便利; 8、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和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9、*方派往*方工作人员需经*方审核通过。 10、中标单位根据中标金额与*方协商后再明确人员工资、奖金、加班费、保险、住房补贴、服装、培训费用、税金、服务费以及其他福利待遇,具体金额由*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由*方发放。 第二条 *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制定辖区巡防服务方案,经*方审定后按照本合同约定、投标书承诺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辖区巡防服务。 2、*方不得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挂靠经营,或将其承包的全部或主要工作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或主要工作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方不得将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3、*方有义务对管理过程中发现或了解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提请有关部门处理等措施,且不得延误。 4、负责编制年度安全保卫、检查等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方审定后,由*方落实和实施。 5、接受*方的监督,按照本合同连同附件的约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实现治安巡防服务目标。 6、保证所有的巡防人员按要求由*方进行管理,*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由调配,由此产生的劳务纠纷与*方无关。但必须保证人员稳定,且不因此对*方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7、*方必须经*方确定具体金额后方可发放人员工资、奖金、加班费、保险、住房补贴、服装、培训费用、税金、服务费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8、负责对派往*方的巡防人员配备相应的装备等,进行服务前的政策、法律法规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并对巡防人员执勤情况随时、随地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巡防工作自觉接受*方监督,遵守*方的管理规定,保护辖区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 9、应及时发现偷窃等违法行为,并立即制止和报案,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难事故,以及各类纠纷,*方应上报*方并妥善处理。 10、*方应与巡防服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按时支付劳动报酬及各项福利待遇。对于已经购买了相关保险的员工,*方有义务将相应的费用以工资的形式补给员工。 11、*方向*方派遣的巡防人员必须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及间歇性精神病,无心脑血管疾病,无肝炎和肺炎等传染性疾病(须提供县、 (略) 体检报告);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取得《保安从业人员资格证》。 12、*方对不符合*方要求、工作不到位或工作中有重大失误的人员及时予以调换。 13、*方有义务对服务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方提出整改意见。 14、*方巡防员有权拒绝*方提出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服务项目,并有义务向*方相关部门做出合理解释。 15、*方巡防员在不违背合同规定的前提下接受*方人员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16、*方配置的巡防装备及车辆等均由*方负责日常管理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17、未经*方授权或委托,*方不得在辖区内进行任何直接或间接的经营性项目,不得擅自收取第三方任何费用。 18、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和必须履行的其他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0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 (略) 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1年1月1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及*方的要求协商一致,并按照有关法定程序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的其他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果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 2、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方须在终止或解除前10天内组织退场并向*方移交全部服务档案资料。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盖章处 |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县东四线 | 地址: | (略) 宁乡县楚沩东路124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