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2023年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2023年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2023年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印刷和出版服务/印刷服务/票据印刷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07日 16:47 |
评审专家名单 | 韩小婷、付先华、谭永钦、冯芳、唐莉、李开国、张伟峰 | ||
总中标金额 | ¥1601.*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伟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7-*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武昌区姚家岭23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伟峰 027-*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武昌区中北路 (略) 花园B座2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铭欣、王陈027-*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文件.pdf | ||
附件2 |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
一、项目编号:ZCZB-2023-015(招标文件编号:ZCZB-2023-015)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2023年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 (略) 、江汉油田 (略) 、湖北 (略) 、武汉 (略) (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 (略) 东西湖区长青街办事处团结街183号(7)
中标(成交)金额:1601.*(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略) 、 (略) 、江汉油田 (略) 、湖北 (略) 、武汉 (略) (联合体)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2023年普通发票印制服务 | 原则上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数量及金额进行印制,但国家税 (略) 税务局主管发票印制的部门有权根据实际需求对印制数量及金额进行调增及调减,并最终按照主管发票印制分配税务部门确定的数量及金额执行。投标人应充分评估印制数量变化可能产生的风险。国家税 (略) 税务局不保证中标供应商的最低印量。中标供应商具体印制数量以国家税 (略) 税务局实际下达的印制数量为准,并按照合同单价(即各中标供应商的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 1.采购人有权派代表到中标供应商检查印制工艺、原材料质量和普通发票质量,也有权对出厂后的产品进行不定期抽检,对不合格产品按照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处罚,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普通发票在最终使用者手中发生由于印制产生质量问题时,中标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保证发票供应,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3.中标供应商对其印制的普通发票,需要终身无偿向税务机关、公检法机关提供发票真伪鉴别服务。中标供应商应当高效完成普通发票的鉴别任务,为税务机关、公检法机关提供强有力的鉴定技术支持。 发票具有防伪特质,印制发票应符合国家税务 (略) 税务局关于发票防伪措施的相关规定。为有效遏制发票制假贩假,发票防伪措施应严格保密,其防伪材料及防伪措施管理均应符合秘密载体相关印制要求,中标印制厂家应在生产过程中严守秘密、防止外泄。 4.中标供应商应按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并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5.采购人有权定期组织对中标供应商服务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不定期对中标供应商服务情况进行抽查。 |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自2023年7月起至2024年6月) | 发票各项印刷要素、规格尺寸应符合国家税 (略) 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7号的相关要求。发票外观、尺寸偏差、印刷内容(表格、文字等)、二维码和号码等质量应符合CY/T 49.1-2008《商业票据印制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的相关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小婷、付先华、谭永钦、冯芳、唐莉、李开国、张伟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经与采购人协商,由中标供应商按以下标准中服务类取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标准如下:按照中标人联合体协议内容, (略) 承担合同工作量比例为24%,承担工作量金额为384.3888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3.77511万元。武汉 (略) 承担合同工作量比例为23%,承担工作量金额为368.3726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3.*万元。 (略) 承担合同工作量比例为22%,承担工作量金额为352.3564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3.*万元。湖北 (略) 承担合同工作量比例为21%,承担工作量金额为336.3402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3.*万元。江汉油田 (略) 承担合同工作量比例为10%,承担工作量金额为160.162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1.*万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地址: (略) 武昌区姚家岭231号
联系方式:张伟峰 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武昌区中北路 (略) 花园B座26楼
联系方式:刘铭欣、王陈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伟峰
电 话: 027-*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2023年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印刷和出版服务/印刷服务/票据印刷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07日 16:47 |
评审专家名单 | 韩小婷、付先华、谭永钦、冯芳、唐莉、李开国、张伟峰 | ||
总中标金额 | ¥1601.*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伟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7-*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武昌区姚家岭23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伟峰 027-*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武昌区中北路 (略) 花园B座2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铭欣、王陈027-*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文件.pdf | ||
附件2 |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
一、项目编号:ZCZB-2023-015(招标文件编号:ZCZB-2023-015)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2023年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 (略) 、江汉油田 (略) 、湖北 (略) 、武汉 (略) (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 (略) 东西湖区长青街办事处团结街183号(7)
中标(成交)金额:1601.*(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略) 、 (略) 、江汉油田 (略) 、湖北 (略) 、武汉 (略) (联合体)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2023年普通发票印制服务 | 原则上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数量及金额进行印制,但国家税 (略) 税务局主管发票印制的部门有权根据实际需求对印制数量及金额进行调增及调减,并最终按照主管发票印制分配税务部门确定的数量及金额执行。投标人应充分评估印制数量变化可能产生的风险。国家税 (略) 税务局不保证中标供应商的最低印量。中标供应商具体印制数量以国家税 (略) 税务局实际下达的印制数量为准,并按照合同单价(即各中标供应商的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 1.采购人有权派代表到中标供应商检查印制工艺、原材料质量和普通发票质量,也有权对出厂后的产品进行不定期抽检,对不合格产品按照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处罚,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普通发票在最终使用者手中发生由于印制产生质量问题时,中标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保证发票供应,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3.中标供应商对其印制的普通发票,需要终身无偿向税务机关、公检法机关提供发票真伪鉴别服务。中标供应商应当高效完成普通发票的鉴别任务,为税务机关、公检法机关提供强有力的鉴定技术支持。 发票具有防伪特质,印制发票应符合国家税务 (略) 税务局关于发票防伪措施的相关规定。为有效遏制发票制假贩假,发票防伪措施应严格保密,其防伪材料及防伪措施管理均应符合秘密载体相关印制要求,中标印制厂家应在生产过程中严守秘密、防止外泄。 4.中标供应商应按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并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5.采购人有权定期组织对中标供应商服务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不定期对中标供应商服务情况进行抽查。 |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自2023年7月起至2024年6月) | 发票各项印刷要素、规格尺寸应符合国家税 (略) 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7号的相关要求。发票外观、尺寸偏差、印刷内容(表格、文字等)、二维码和号码等质量应符合CY/T 49.1-2008《商业票据印制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的相关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小婷、付先华、谭永钦、冯芳、唐莉、李开国、张伟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经与采购人协商,由中标供应商按以下标准中服务类取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标准如下:按照中标人联合体协议内容, (略) 承担合同工作量比例为24%,承担工作量金额为384.3888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3.77511万元。武汉 (略) 承担合同工作量比例为23%,承担工作量金额为368.3726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3.*万元。 (略) 承担合同工作量比例为22%,承担工作量金额为352.3564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3.*万元。湖北 (略) 承担合同工作量比例为21%,承担工作量金额为336.3402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3.*万元。江汉油田 (略) 承担合同工作量比例为10%,承担工作量金额为160.162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1.*万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地址: (略) 武昌区姚家岭231号
联系方式:张伟峰 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武昌区中北路 (略) 花园B座26楼
联系方式:刘铭欣、王陈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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