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叶集区洪集镇、姚李镇部分危险废物铝灰填埋现场应急清理处置后土壤质量验收评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六安市叶集区洪集镇、姚李镇部分危险废物铝灰填埋现场应急清理处置后土壤质量验收评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 (略) 叶集区洪集镇、姚李镇部分危险废物(铝灰)填埋现场应急清理处置后土壤质量验收评估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大学环境规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六合区科创大道9号A6栋5层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叶集区洪集镇、姚李镇部分危险废物(铝灰)填埋现场应急清理处置后土壤质量验收评估项目 服务范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叶集区洪集镇、姚李镇危险废物(铝灰)填埋现场开展应急清理处置后基坑土壤质量验收评估工作,出具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基坑土壤质量验收评估报告。(含编制姚李镇危废应急处置方案,含服务期间必须的日常物料、易耗品、车辆、施工机械租赁、采样、分析、技术质量控制、资料的收集或购买、报告的编制、审核及评审等应有费用)。 服务要求:完成采购文件要求的各项服务内容,验收合格。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采购需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永、朱厚怀、贾庆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87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裕安区凯旋国际广场9楼F座,联系电话:056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叶集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略) 叶集区广电中心 6 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裕安区凯旋国际广场9楼F座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 (略) 叶集区洪集镇、姚李镇部分危险废物(铝灰)填埋现场应急清理处置后土壤质量验收评估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大学环境规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六合区科创大道9号A6栋5层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叶集区洪集镇、姚李镇部分危险废物(铝灰)填埋现场应急清理处置后土壤质量验收评估项目 服务范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叶集区洪集镇、姚李镇危险废物(铝灰)填埋现场开展应急清理处置后基坑土壤质量验收评估工作,出具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基坑土壤质量验收评估报告。(含编制姚李镇危废应急处置方案,含服务期间必须的日常物料、易耗品、车辆、施工机械租赁、采样、分析、技术质量控制、资料的收集或购买、报告的编制、审核及评审等应有费用)。 服务要求:完成采购文件要求的各项服务内容,验收合格。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采购需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永、朱厚怀、贾庆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87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裕安区凯旋国际广场9楼F座,联系电话:056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叶集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略) 叶集区广电中心 6 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裕安区凯旋国际广场9楼F座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 (略) 叶集区洪集镇、姚李镇部分危险废物(铝灰)填埋现场应急清理处置后土壤质量验收评估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大学环境规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六合区科创大道9号A6栋5层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叶集区洪集镇、姚李镇部分危险废物(铝灰)填埋现场应急清理处置后土壤质量验收评估项目 服务范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叶集区洪集镇、姚李镇危险废物(铝灰)填埋现场开展应急清理处置后基坑土壤质量验收评估工作,出具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基坑土壤质量验收评估报告。(含编制姚李镇危废应急处置方案,含服务期间必须的日常物料、易耗品、车辆、施工机械租赁、采样、分析、技术质量控制、资料的收集或购买、报告的编制、审核及评审等应有费用)。 服务要求:完成采购文件要求的各项服务内容,验收合格。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采购需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永、朱厚怀、贾庆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87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裕安区凯旋国际广场9楼F座,联系电话:056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叶集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略) 叶集区广电中心 6 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裕安区凯旋国际广场9楼F座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 (略) 叶集区洪集镇、姚李镇部分危险废物(铝灰)填埋现场应急清理处置后土壤质量验收评估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大学环境规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六合区科创大道9号A6栋5层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叶集区洪集镇、姚李镇部分危险废物(铝灰)填埋现场应急清理处置后土壤质量验收评估项目 服务范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叶集区洪集镇、姚李镇危险废物(铝灰)填埋现场开展应急清理处置后基坑土壤质量验收评估工作,出具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基坑土壤质量验收评估报告。(含编制姚李镇危废应急处置方案,含服务期间必须的日常物料、易耗品、车辆、施工机械租赁、采样、分析、技术质量控制、资料的收集或购买、报告的编制、审核及评审等应有费用)。 服务要求:完成采购文件要求的各项服务内容,验收合格。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采购需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永、朱厚怀、贾庆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87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裕安区凯旋国际广场9楼F座,联系电话:056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叶集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略) 叶集区广电中心 6 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裕安区凯旋国际广场9楼F座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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