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修武县税务局智慧大厅智慧化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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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修武县税务局智慧大厅智慧化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修武县税务局智慧大厅智慧化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终端设备/其他终端设备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修武县税务局
行政区域 修武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12日 10:3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军良、史红军、孔艳萍
总成交金额 ¥3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修武县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修武县竹林大道南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先生 *
代理机构名称 河南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焦作人力资源双创大厦2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先生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1 修武县税务局智慧化设备采购招标文件6.29定.docx
附件2 最终报价.jpg

一、项目编号:XWSWJYCG*(招标文件编号:XWSWJYCG*)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修武县税务局智慧大厅智慧化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郑东新区明理路祭城南正商博雅广场4号楼15层

中标(成交)金额:3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略) (略)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1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军良、史红军、孔艳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略) 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国家税 (略) 税务局官网》上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修武县税务局     

地址:修武县竹林大道南段        

联系方式:李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 (略)             

地 址:焦作人力资源双创大厦209室            

联系方式:王先生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修武县税务局智慧大厅智慧化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终端设备/其他终端设备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修武县税务局
行政区域 修武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12日 10:3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军良、史红军、孔艳萍
总成交金额 ¥3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修武县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修武县竹林大道南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先生 *
代理机构名称 河南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焦作人力资源双创大厦2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先生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1 修武县税务局智慧化设备采购招标文件6.29定.docx
附件2 最终报价.jpg

一、项目编号:XWSWJYCG*(招标文件编号:XWSWJYCG*)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修武县税务局智慧大厅智慧化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郑东新区明理路祭城南正商博雅广场4号楼15层

中标(成交)金额:3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略) (略)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1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军良、史红军、孔艳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略) 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国家税 (略) 税务局官网》上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修武县税务局     

地址:修武县竹林大道南段        

联系方式:李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 (略)             

地 址:焦作人力资源双创大厦209室            

联系方式:王先生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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