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喂料机维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喂料机维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TYGZ*、0676-*Z07157)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7月18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青岛即墨 (略) ,投标报价:含税价*.00元,不含税价*.99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实施工期:中标人应自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具备零配件发货条件,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下达通知,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负责将零配件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2)现场安装及维修调试工期: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下达通知,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完成现场安装及维修调试。
中标候选人第2名:江苏 (略) ,投标报价:含税价*.00元,不含税价*.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零配件交货工期:中标人应自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具备零配件发货条件,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下达通知,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负责将零配件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2)现场安装及维修调试工期: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下达通知,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完成现场安装及维修调试。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青岛即墨 (略) )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江苏 (略) )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青岛即墨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江苏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青岛即墨 (略) )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江苏 (略) )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以快递或邮寄件寄送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的异议文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短信、传真、复印件、电子邮件等不作为有效书面异议文件,否则无效不予受理。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也不予受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其他
1、公示期: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18日
2、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网站、山东 (略) 网站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 (略) 滕州卷烟厂。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 (略) 滕州卷烟厂
地 址: (略) 鲁班大道3001号
招标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632-*
业务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0632-*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经十东路10567号( (略) 经十东路与奥体西路交界路口、奥体中心西北面)成城大厦A座2409室
联系人:侯先生、董先生、于女士
电话:0531-*、*
(招标编号:TYGZ*、0676-*Z07157)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7月18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青岛即墨 (略) ,投标报价:含税价*.00元,不含税价*.99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实施工期:中标人应自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具备零配件发货条件,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下达通知,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负责将零配件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2)现场安装及维修调试工期: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下达通知,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完成现场安装及维修调试。
中标候选人第2名:江苏 (略) ,投标报价:含税价*.00元,不含税价*.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零配件交货工期:中标人应自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具备零配件发货条件,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下达通知,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负责将零配件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2)现场安装及维修调试工期: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下达通知,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完成现场安装及维修调试。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青岛即墨 (略) )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江苏 (略) )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青岛即墨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江苏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青岛即墨 (略) )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江苏 (略) )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以快递或邮寄件寄送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的异议文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短信、传真、复印件、电子邮件等不作为有效书面异议文件,否则无效不予受理。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也不予受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其他
1、公示期: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18日
2、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网站、山东 (略) 网站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 (略) 滕州卷烟厂。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 (略) 滕州卷烟厂
地 址: (略) 鲁班大道3001号
招标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632-*
业务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0632-*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经十东路10567号( (略) 经十东路与奥体西路交界路口、奥体中心西北面)成城大厦A座2409室
联系人:侯先生、董先生、于女士
电话: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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