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海南电信员工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中选人公示
年海南电信员工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中选人公示
公告详情 | |||||||||||
公示标题 : | 2023-2024年海南电信员工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中选人公示 | 创建日期: | ** 15:16:22 | ||||||||
是否终止: | 否 | ||||||||||
按照2023-2024年海南电信员工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10-04D-2023-D-A11696)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一)中选人情况
(二)否决参选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参选情况。 (三)比选失败转谈判情况 本项目采用公开比选(资格后审)的方式,于**日发布比选公告,比选文件获取时间为**日09时30分至**日17时30分,标包1共有3家供应商在中国电子采购系统上获取了比选文件,分别是中国人民 (略) (略) 、中国 (略) (略) 、阳光 (略) (略) ;标包2共有4家供应商在中国电子采购系统上获取了比选文件,分别是中国人民 (略) (略) 、中国 (略) (略) 、阳光 (略) (略) 、泰康 (略) 海南分公司。 本次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日09:30(北京时间),并于同一时间在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标包1共1家参选人(阳光 (略) (略) )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了参选文件,标包2共1家参选人(阳光 (略) (略) )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了参选文件。 根据本项目比选文件中规定:“各标包如唱价及评选时,有效参选人不足3家,拟对2家有效参选人继续组织评选;若报名参选人为1家或有效参选人仅剩1家时,拟与其定向谈判;如无有效参选人或谈判失败时,拟重新组织比选。”。 经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监督员、比选人代表一致确认,本项目比选失败,拟与各标包唯一的参选人阳光 (略) (略) 进行定向谈判。 公示时间:**日至**日,共3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陈工,邢维能(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海南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 (略) 日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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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标题 : | 2023-2024年海南电信员工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中选人公示 | 创建日期: | ** 15:16: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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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3-2024年海南电信员工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10-04D-2023-D-A11696)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一)中选人情况
(二)否决参选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参选情况。 (三)比选失败转谈判情况 本项目采用公开比选(资格后审)的方式,于**日发布比选公告,比选文件获取时间为**日09时30分至**日17时30分,标包1共有3家供应商在中国电子采购系统上获取了比选文件,分别是中国人民 (略) (略) 、中国 (略) (略) 、阳光 (略) (略) ;标包2共有4家供应商在中国电子采购系统上获取了比选文件,分别是中国人民 (略) (略) 、中国 (略) (略) 、阳光 (略) (略) 、泰康 (略) 海南分公司。 本次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日09:30(北京时间),并于同一时间在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标包1共1家参选人(阳光 (略) (略) )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了参选文件,标包2共1家参选人(阳光 (略) (略) )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了参选文件。 根据本项目比选文件中规定:“各标包如唱价及评选时,有效参选人不足3家,拟对2家有效参选人继续组织评选;若报名参选人为1家或有效参选人仅剩1家时,拟与其定向谈判;如无有效参选人或谈判失败时,拟重新组织比选。”。 经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监督员、比选人代表一致确认,本项目比选失败,拟与各标包唯一的参选人阳光 (略) (略) 进行定向谈判。 公示时间:**日至**日,共3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陈工,邢维能(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海南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 (略) 日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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