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宣传服务及视频制作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1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宣传服务及视频制作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仓山 (略) 宣传服务及视频制作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仓山 (略) | ||
行政区域 | 仓山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14日 16:46 |
评审专家名单 | 陈敏臻,翁少华,吴榕顺 | ||
总中标金额 | ¥24.*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蔡明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略) 仓山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仓山区大坪路32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栋301商业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附件2 | 无重大违法声明 |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新媒(福州) (略) | 248,000.00元 |
合同包1(新闻宣传):
服务类(新媒(福州) (略)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新闻服务 | 新闻宣传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年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248,000.00 |
采购人代表: | 陈敏臻 |
评审专家: | 翁少华 、 吴榕顺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向成交人收取5000元采购代理服务费。?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2)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福州金山大道支行;帐号:*0066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新闻宣传:5000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8.1报价供应商资格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1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各磋商报价人的磋商资格性审查合格。
8.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各磋商报价人的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符合性审查情况符合要求。
8.3政府采购政策可享有的加分优惠:无。
8.4在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将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新媒(福州) (略) 推荐为本项目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第二名的福州 (略) 推荐为本项目的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第三名的 (略) 推荐为本项目的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
8.5服务范围: (略) 仓山 (略) 宣传服务及视频制作。
8.6服务要求:与《法治日报》等中央主要媒体、省内主要媒体构建完善、便捷的融媒体发布管道,形成融媒体联络通讯录。具体包括法治日报、中国新闻社、福建日报、福建新闻广播等,形成不定期联络交流机制,长期的投稿互动、采风活动等详见响应文件。
8.7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8.8服务标准:法治日报中央新闻客户端发布亮点工作内容50篇等详见响应文件。
8.9成交供应商地址: (略) 仓山区临江街道朝阳路167号福晟朝阳A区6#楼二层104室。
名称: (略) 仓山 (略)
地址: (略) 仓山区大坪路326号
联系方式:0591-*
名称: (略)
地址: (略) 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栋301商业
联系方式:0591-*
项目联系人:蔡明
电话:0591-*
(略)
2023年07月14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仓山 (略) 宣传服务及视频制作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仓山 (略) | ||
行政区域 | 仓山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14日 16:46 |
评审专家名单 | 陈敏臻,翁少华,吴榕顺 | ||
总中标金额 | ¥24.*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蔡明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略) 仓山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仓山区大坪路32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栋301商业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附件2 | 无重大违法声明 |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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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福州) (略) | 248,000.00元 |
合同包1(新闻宣传):
服务类(新媒(福州) (略)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新闻服务 | 新闻宣传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年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248,000.00 |
采购人代表: | 陈敏臻 |
评审专家: | 翁少华 、 吴榕顺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向成交人收取5000元采购代理服务费。?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2)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福州金山大道支行;帐号:*0066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新闻宣传:5000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8.1报价供应商资格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1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各磋商报价人的磋商资格性审查合格。
8.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各磋商报价人的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符合性审查情况符合要求。
8.3政府采购政策可享有的加分优惠:无。
8.4在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将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新媒(福州) (略) 推荐为本项目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第二名的福州 (略) 推荐为本项目的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第三名的 (略) 推荐为本项目的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
8.5服务范围: (略) 仓山 (略) 宣传服务及视频制作。
8.6服务要求:与《法治日报》等中央主要媒体、省内主要媒体构建完善、便捷的融媒体发布管道,形成融媒体联络通讯录。具体包括法治日报、中国新闻社、福建日报、福建新闻广播等,形成不定期联络交流机制,长期的投稿互动、采风活动等详见响应文件。
8.7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8.8服务标准:法治日报中央新闻客户端发布亮点工作内容50篇等详见响应文件。
8.9成交供应商地址: (略) 仓山区临江街道朝阳路167号福晟朝阳A区6#楼二层104室。
名称: (略) 仓山 (略)
地址: (略) 仓山区大坪路326号
联系方式:0591-*
名称: (略)
地址: (略) 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栋301商业
联系方式:0591-*
项目联系人:蔡明
电话:0591-*
(略)
2023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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