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二院16排CT维保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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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二院16排CT维保中标公示

(略) 16排CT维保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22CG2023FW0730

二、项目名称: (略) 16排CT维保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松江区松江镇谷阳北路126号302室

成交金额:*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16排CT维保

服务范围:飞利浦16排CT,型号MX16slice的全保,包含球管、探测器等全部配件,设备软件升级等,以及差旅费、人工费和税费等一切费用。

服务要求:1、免费定期点检保养每年2次,紧急维修不限次。每次服务提供纸质维修服务工单。2、投标时承诺服务过程中出现故障配件只换不修,提供的配件为原厂、检测合格配件。3、需书面承诺,维保服务保证全年开机率达到95%,且维修维护后机器相关参数达到出厂设置标准。4、报修响应时间:7×24小时服务,1小时电话响应,24小时内工程师入场维修,除不可抗力外,应当在48小时内修复完成。5、 (略) 内有常驻工程师,同时提供工程师的飞利浦原厂培训证书复印件、在职证明。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陈曙、王晟、张林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成交价低于100万,代理费=成交价×1.2%;(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693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九华中路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东大街鼓楼新天地综合办公楼五楼

联系方式:林文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文栋

电 话:*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16排CT维保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22CG2023FW0730

二、项目名称: (略) 16排CT维保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松江区松江镇谷阳北路126号302室

成交金额:*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16排CT维保

服务范围:飞利浦16排CT,型号MX16slice的全保,包含球管、探测器等全部配件,设备软件升级等,以及差旅费、人工费和税费等一切费用。

服务要求:1、免费定期点检保养每年2次,紧急维修不限次。每次服务提供纸质维修服务工单。2、投标时承诺服务过程中出现故障配件只换不修,提供的配件为原厂、检测合格配件。3、需书面承诺,维保服务保证全年开机率达到95%,且维修维护后机器相关参数达到出厂设置标准。4、报修响应时间:7×24小时服务,1小时电话响应,24小时内工程师入场维修,除不可抗力外,应当在48小时内修复完成。5、 (略) 内有常驻工程师,同时提供工程师的飞利浦原厂培训证书复印件、在职证明。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陈曙、王晟、张林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成交价低于100万,代理费=成交价×1.2%;(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693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九华中路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东大街鼓楼新天地综合办公楼五楼

联系方式:林文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文栋

电 话:*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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