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026年玉溪卷烟厂视频、门禁系统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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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026年玉溪卷烟厂视频、门禁系统维护

2023年-2026年玉溪卷烟厂视频、门禁系统维护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 受红塔烟草(集团) (略) 玉溪卷烟厂的委托,对“2023年-2026年玉溪卷烟厂视频、门禁系统维护项目”(项目编号:*1.01/0724-2320KM*)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开标日期、地点及公证机构

1.日期:2023年7月13日9时00分

2.地点: (略) 红塔区红塔大道118号红塔集团商务楼5楼501评标室

3.公证机构: (略) 国立公证处

二、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严格、规范的评审,并按照评标办法的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玉溪盈科 (略)

暂定维护维修常用材料费:不含税到货单价(元):详见“暂定维护维修常用材料费报价一览表”;

年度人工维护费:全费用不含税包干单价(元/年):*.00;

增值税税率:年度人工维护费6%,暂定维护维修常用材料费1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维护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第二年维护期限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止;第三年维护期限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止;

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之前,由招标人按照红塔集团相关规定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合格且预算得到批复的情况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定结果不合格,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上一年度合同验收不通过或供应商评价不合格,则合同自上一年度合同验收不通过或供应商年度评价不合格之日终止(按最先日期计算),双方签订解除合同,已发生费用据实结算;

若维护期内因工厂技改或各类不可抗力维护对象不再存在,则合同自然终止,维护结束;

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期一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中标候选人:玉溪 (略)

暂定维护维修常用材料费:不含税到货单价(元):详见“暂定维护维修常用材料费报价一览表”;

年度人工维护费:全费用不含税包干单价(元/年):*.00;

增值税税率:年度人工维护费3%,暂定维护维修常用材料费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维护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第二年维护期限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止;第三年维护期限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止;

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之前,由招标人按照红塔集团相关规定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合格且预算得到批复的情况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定结果不合格,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上一年度合同验收不通过或供应商评价不合格,则合同自上一年度合同验收不通过或供应商年度评价不合格之日终止(按最先日期计算),双方签订解除合同,已发生费用据实结算;

若维护期内因工厂技改或各类不可抗力维护对象不再存在,则合同自然终止,维护结束;

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期一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三中标候选人:云南 (略)

暂定维护维修常用材料费:不含税到货单价(元):详见“暂定维护维修常用材料费报价一览表”;

年度人工维护费:全费用不含税包干单价(元/年):*.00;

增值税税率:年度人工维护费6%,暂定维护维修常用材料费1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维护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第二年维护期限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止;第三年维护期限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止;

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之前,由招标人按照红塔集团相关规定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合格且预算得到批复的情况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定结果不合格,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上一年度合同验收不通过或供应商评价不合格,则合同自上一年度合同验收不通过或供应商年度评价不合格之日终止(按最先日期计算),双方签订解除合同,已发生费用据实结算;

若维护期内因工厂技改或各类不可抗力维护对象不再存在,则合同自然终止,维护结束;

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期一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五、公示期限:本公示期限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0日。

六、异议受理: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有异议可向招标人纪检监察部门书面提出(当面递交或发送原件扫描件)。公示期过后不再受理。招标人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0877-*、0877-*。

招 标 人: 红塔烟草(集团) (略) 玉溪卷烟厂

联 系 地 址: (略) 红塔区红塔大道118号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执 行 机 构: (略) 昆明分公司

联 系 地 址: (略) 拓东路45号(春城路和拓东路交汇口)世博大厦16楼

联 系 人:朱林、*恒升、郭子雄、高扑莲

联 系 电 话:0871-*

发布时间:2023年7月17日

,玉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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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 受红塔烟草(集团) (略) 玉溪卷烟厂的委托,对“2023年-2026年玉溪卷烟厂视频、门禁系统维护项目”(项目编号:*1.01/0724-2320KM*)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开标日期、地点及公证机构

1.日期:2023年7月13日9时00分

2.地点: (略) 红塔区红塔大道118号红塔集团商务楼5楼501评标室

3.公证机构: (略) 国立公证处

二、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严格、规范的评审,并按照评标办法的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玉溪盈科 (略)

暂定维护维修常用材料费:不含税到货单价(元):详见“暂定维护维修常用材料费报价一览表”;

年度人工维护费:全费用不含税包干单价(元/年):*.00;

增值税税率:年度人工维护费6%,暂定维护维修常用材料费1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维护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第二年维护期限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止;第三年维护期限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止;

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之前,由招标人按照红塔集团相关规定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合格且预算得到批复的情况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定结果不合格,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上一年度合同验收不通过或供应商评价不合格,则合同自上一年度合同验收不通过或供应商年度评价不合格之日终止(按最先日期计算),双方签订解除合同,已发生费用据实结算;

若维护期内因工厂技改或各类不可抗力维护对象不再存在,则合同自然终止,维护结束;

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期一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中标候选人:玉溪 (略)

暂定维护维修常用材料费:不含税到货单价(元):详见“暂定维护维修常用材料费报价一览表”;

年度人工维护费:全费用不含税包干单价(元/年):*.00;

增值税税率:年度人工维护费3%,暂定维护维修常用材料费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维护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第二年维护期限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止;第三年维护期限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止;

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之前,由招标人按照红塔集团相关规定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合格且预算得到批复的情况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定结果不合格,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上一年度合同验收不通过或供应商评价不合格,则合同自上一年度合同验收不通过或供应商年度评价不合格之日终止(按最先日期计算),双方签订解除合同,已发生费用据实结算;

若维护期内因工厂技改或各类不可抗力维护对象不再存在,则合同自然终止,维护结束;

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期一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三中标候选人:云南 (略)

暂定维护维修常用材料费:不含税到货单价(元):详见“暂定维护维修常用材料费报价一览表”;

年度人工维护费:全费用不含税包干单价(元/年):*.00;

增值税税率:年度人工维护费6%,暂定维护维修常用材料费1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维护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第二年维护期限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止;第三年维护期限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止;

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之前,由招标人按照红塔集团相关规定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合格且预算得到批复的情况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定结果不合格,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上一年度合同验收不通过或供应商评价不合格,则合同自上一年度合同验收不通过或供应商年度评价不合格之日终止(按最先日期计算),双方签订解除合同,已发生费用据实结算;

若维护期内因工厂技改或各类不可抗力维护对象不再存在,则合同自然终止,维护结束;

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期一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五、公示期限:本公示期限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0日。

六、异议受理: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有异议可向招标人纪检监察部门书面提出(当面递交或发送原件扫描件)。公示期过后不再受理。招标人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0877-*、0877-*。

招 标 人: 红塔烟草(集团) (略) 玉溪卷烟厂

联 系 地 址: (略) 红塔区红塔大道118号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执 行 机 构: (略) 昆明分公司

联 系 地 址: (略) 拓东路45号(春城路和拓东路交汇口)世博大厦16楼

联 系 人:朱林、*恒升、郭子雄、高扑莲

联 系 电 话:0871-*

发布时间: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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