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综合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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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综合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Z* (略) 莲池 (略) 检务保障综合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8 16:5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Z*1
BDCS*

二、项目名称: (略) 莲池 (略) 检务保障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分包编号:
分包名称: (略) 莲池 (略) 检务保障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 (略) (略) 罗湖区南湖路3005号国贸商业大厦5楼A-M 948,634.00 *49T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莲池 (略) 检务保障综合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服务范围:设备设施维护、安全秩序维护、餐饮保障、环境维护,等。
    服务要求:负责治安防范管理,遇突发事件及时进行 处置并报告。等。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加强日常巡视和监控、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保证大楼安全。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宋凤艳(主任)、贺春英(采购人)、马铭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莲池 (略)
    地址: (略) 区
    联系方式:0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乐凯北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1号楼
    联系方式:刘占军 0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占江
    电话:031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招标文件正文:

Z* (略) 莲池 (略) 检务保障综合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8 16:5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Z*1
BDCS*

二、项目名称: (略) 莲池 (略) 检务保障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分包编号:
分包名称: (略) 莲池 (略) 检务保障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 (略) (略) 罗湖区南湖路3005号国贸商业大厦5楼A-M 948,634.00 *49T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莲池 (略) 检务保障综合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服务范围:设备设施维护、安全秩序维护、餐饮保障、环境维护,等。
    服务要求:负责治安防范管理,遇突发事件及时进行 处置并报告。等。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加强日常巡视和监控、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保证大楼安全。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宋凤艳(主任)、贺春英(采购人)、马铭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莲池 (略)
    地址: (略) 区
    联系方式:0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乐凯北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1号楼
    联系方式:刘占军 0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占江
    电话:031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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