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叶集区两辆新能源汽车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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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两辆新能源汽车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六安市叶集区两辆新能源汽车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9
浏览次数:0

(略) 叶集区两辆新能源汽车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C*-1

二、项目名称: (略) 叶集区两辆新能源汽车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叶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叶集区金天地商贸城C-S-5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略) 叶集区两辆新能源汽车采购项目(二次)

品牌:比亚迪

规格型号:宋PLUS2021款DM-i110KM旗舰PLUS5G版

数量:2台

单价:*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童爱华江平余信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叶集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叶集区行政中心一楼,联系电话:056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叶集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叶集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叶集区行政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叶集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叶集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414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余主任陈主任

电 话: 0564-*-*

十、附件

采购文件

附件信息:

六安市叶集区两辆新能源汽车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9
浏览次数:0

(略) 叶集区两辆新能源汽车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C*-1

二、项目名称: (略) 叶集区两辆新能源汽车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叶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叶集区金天地商贸城C-S-5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略) 叶集区两辆新能源汽车采购项目(二次)

品牌:比亚迪

规格型号:宋PLUS2021款DM-i110KM旗舰PLUS5G版

数量:2台

单价:*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童爱华江平余信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叶集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叶集区行政中心一楼,联系电话:056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叶集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叶集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叶集区行政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叶集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叶集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414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余主任陈主任

电 话: 0564-*-*

十、附件

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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