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泥河镇胜岗村黄陂湖沿岸精品线项目EPCO-中标
庐江县泥河镇胜岗村黄陂湖沿岸精品线项目EPCO-中标
项目名称: | 庐江县泥河镇胜岗村黄陂湖沿岸精品线项目EPCO | ||
项目法人: | 庐江县泥河镇人民政府 | 项目地址: | 庐江县泥河镇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下达庐江县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庐江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
监督部门: |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 (略) |
交易平台: |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3-06-28 10:37:36 |
庐江县泥河镇胜岗村黄陂湖沿岸精品线项目EPCO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1.1 项目名称:庐江县泥河镇胜岗村黄陂湖沿岸精品线项目EPCO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下达庐江县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 庐乡组项【2023】4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泥河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泥河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泥河镇胜岗村黄陂湖沿岸精品线项目EPCO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NNGZ00285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NNGZ00285
2.5 建设地点:庐江县泥河镇
2.6 建设规模:打造8.7公里黄陂湖环湖大道生态旅游精品线,对道路、污水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以精品线建设带动村庄整体提升。
2.7 合同估算价:800万元。勘察设计费概算约 20万元,建安费用概算约780 万元。
2.8 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运营期 10 年。
2.9 招标范围:
(1)项目设计,包括工程测量、地质勘察、方案设计深化(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审图合格、施工过程设计跟踪服务)。
(2)项目施工,包括:工程总承包施工、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和设备采购及保管、试验、系统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全部项目内容。
(3)项目运营,包括:项目运营管理、品牌推广、营销策划等运营服务及配套观光内容。本次招标运营期10 年。
2.10 项目类别:EPCO (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
2.11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 (1)、(2)、(3)、(4)资质):
(1)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市政行业*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燃气工程除外)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3)勘察资质:满足下列资质要求 1)或 2)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
(4)运营单位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4家(勘察单位 1 家,设计单位 1 家,施工单位 1 家,运营单位 1 家,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各自责任),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同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规定执行。
注: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时间:2023年06月29日至2023年07月19日 09时00分。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4.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19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8.1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9日 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略) 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 17 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 楼4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关于全面应用“云上开标大厅”的通知》附件(官网链接:http://**-fc6f-4e5d-9e76-2918f0764bb6.html)。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庐江县泥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庐江县泥河镇海神大道1号
邮 编:*
联 系 人:张主任
电 话:*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地 址: (略) 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8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 (略) 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 266 号(县发改委一楼 105室)
电 话:0551-*
12.其他事项说明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收款人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收款人账号: *
开户银行:中 (略) 分行合肥庐江支行营业部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收款人账号:*4936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庐江支行(中国工 (略) 庐江县支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收款人账号:*7075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庐江黄山路支行
0天1小时5分5秒
庐江县泥河镇胜岗村黄陂湖沿岸精品线项目EPCO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庐江县泥河镇胜岗村黄陂湖沿岸精品线项目EPCO
项目编号:2023ANNGZ00285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6月28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7月19日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 (略)
联合体成员:庐江县潜 (略)
联合体成员: (略)
联合体成员:安徽夹 (略)
联合体牵头人地址: (略) 长丰县义井乡义井社区
联合体成员地址: (略) 庐江县庐城镇世纪大道 201 号1#辅助车间
联合体成员地址: (略) 青羊区太升南路 288 号附 1号 4 楼
联合体成员地址: (略) 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8号201室
投标报价:*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00元)
质量: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15 日历天,施工周期 105 日历天。
投标人业绩:庐江县白湖镇独山景区驿站及附属工程建设 EPCO 项目
企业荣誉:投标人荣誉及获奖:
奖项、荣誉一:合肥十佳露营地新鲜出炉,查询网址:http://**
奖项、荣誉二:快来!一起畅玩长三角文化旅游圈,查询网址:http://**_*_*.html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张善春
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皖 * 皖建安B(2021)*
设计负责人:万吉祥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保证金形式:信用承诺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招 标 人:庐江县泥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庐江县泥河镇海神大道1号
邮 编:*
联 系 人:张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8号
项目负责人:李工
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 (略)
2023年7月19日
0天0小时11分27秒
项目名称: | 庐江县泥河镇胜岗村黄陂湖沿岸精品线项目EPCO | ||
项目法人: | 庐江县泥河镇人民政府 | 项目地址: | 庐江县泥河镇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下达庐江县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庐江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
监督部门: |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 (略) |
交易平台: |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3-06-28 10:37:36 |
庐江县泥河镇胜岗村黄陂湖沿岸精品线项目EPCO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1.1 项目名称:庐江县泥河镇胜岗村黄陂湖沿岸精品线项目EPCO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下达庐江县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 庐乡组项【2023】4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泥河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泥河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泥河镇胜岗村黄陂湖沿岸精品线项目EPCO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NNGZ00285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NNGZ00285
2.5 建设地点:庐江县泥河镇
2.6 建设规模:打造8.7公里黄陂湖环湖大道生态旅游精品线,对道路、污水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以精品线建设带动村庄整体提升。
2.7 合同估算价:800万元。勘察设计费概算约 20万元,建安费用概算约780 万元。
2.8 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运营期 10 年。
2.9 招标范围:
(1)项目设计,包括工程测量、地质勘察、方案设计深化(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审图合格、施工过程设计跟踪服务)。
(2)项目施工,包括:工程总承包施工、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和设备采购及保管、试验、系统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全部项目内容。
(3)项目运营,包括:项目运营管理、品牌推广、营销策划等运营服务及配套观光内容。本次招标运营期10 年。
2.10 项目类别:EPCO (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
2.11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 (1)、(2)、(3)、(4)资质):
(1)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市政行业*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燃气工程除外)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3)勘察资质:满足下列资质要求 1)或 2)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
(4)运营单位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4家(勘察单位 1 家,设计单位 1 家,施工单位 1 家,运营单位 1 家,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各自责任),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同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规定执行。
注: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时间:2023年06月29日至2023年07月19日 09时00分。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4.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19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8.1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9日 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略) 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 17 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 楼4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关于全面应用“云上开标大厅”的通知》附件(官网链接:http://**-fc6f-4e5d-9e76-2918f0764bb6.html)。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庐江县泥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庐江县泥河镇海神大道1号
邮 编:*
联 系 人:张主任
电 话:*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地 址: (略) 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8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 (略) 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 266 号(县发改委一楼 105室)
电 话:0551-*
12.其他事项说明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收款人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收款人账号: *
开户银行:中 (略) 分行合肥庐江支行营业部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收款人账号:*4936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庐江支行(中国工 (略) 庐江县支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收款人账号:*7075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庐江黄山路支行
0天1小时5分5秒
庐江县泥河镇胜岗村黄陂湖沿岸精品线项目EPCO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庐江县泥河镇胜岗村黄陂湖沿岸精品线项目EPCO
项目编号:2023ANNGZ00285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6月28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7月19日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 (略)
联合体成员:庐江县潜 (略)
联合体成员: (略)
联合体成员:安徽夹 (略)
联合体牵头人地址: (略) 长丰县义井乡义井社区
联合体成员地址: (略) 庐江县庐城镇世纪大道 201 号1#辅助车间
联合体成员地址: (略) 青羊区太升南路 288 号附 1号 4 楼
联合体成员地址: (略) 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8号201室
投标报价:*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00元)
质量: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15 日历天,施工周期 105 日历天。
投标人业绩:庐江县白湖镇独山景区驿站及附属工程建设 EPCO 项目
企业荣誉:投标人荣誉及获奖:
奖项、荣誉一:合肥十佳露营地新鲜出炉,查询网址:http://**
奖项、荣誉二:快来!一起畅玩长三角文化旅游圈,查询网址:http://**_*_*.html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张善春
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皖 * 皖建安B(2021)*
设计负责人:万吉祥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保证金形式:信用承诺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招 标 人:庐江县泥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庐江县泥河镇海神大道1号
邮 编:*
联 系 人:张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8号
项目负责人:李工
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 (略)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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