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肿瘤医院银医合作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肿瘤医院银医合作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评标结果公示
(略) (略) 受中国 (略) 合肥分行委托,就 (略) 银医合作项目(招标编号:GN2023-06-2137)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3年6月30日9时00分, (略) 招标集团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 (略) 银医合作项目
2、招标编号:GN2023-06-2137
3、主要内容:本次拟采购 (略) 银医合作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中标候选人
标包1:服务器虚拟化软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 (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00元(不含税),人民币*.40元(含税)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 (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00元(不含税),人民币*.54元(含税)
标包2:虚拟化云桌面项目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 (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00元(不含税),人民币*.00元(含税)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合肥智圣 (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00元(不含税),人民币*.92元(含税)
标包3:硬件设备扩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浙江 (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68元(不含税),人民币*.00元(含税)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 (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00元(不含税),人民币*.61元(含税)
标包4:自助终端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00元(不含税),人民币*.00元(含税)
第二中标候选人:深圳智联 (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00元(不含税),人民币*.00元(含税)
公示期:自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4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一次性以书面 (略) (略) 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中国 (略) 合肥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ttp://**)、()、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金采网(网址:http://**)同步发布。
2023年7月19日
评标结果公示
(略) (略) 受中国 (略) 合肥分行委托,就 (略) 银医合作项目(招标编号:GN2023-06-2137)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3年6月30日9时00分, (略) 招标集团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 (略) 银医合作项目
2、招标编号:GN2023-06-2137
3、主要内容:本次拟采购 (略) 银医合作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中标候选人
标包1:服务器虚拟化软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 (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00元(不含税),人民币*.40元(含税)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 (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00元(不含税),人民币*.54元(含税)
标包2:虚拟化云桌面项目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 (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00元(不含税),人民币*.00元(含税)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合肥智圣 (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00元(不含税),人民币*.92元(含税)
标包3:硬件设备扩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浙江 (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68元(不含税),人民币*.00元(含税)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 (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00元(不含税),人民币*.61元(含税)
标包4:自助终端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00元(不含税),人民币*.00元(含税)
第二中标候选人:深圳智联 (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00元(不含税),人民币*.00元(含税)
公示期:自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4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一次性以书面 (略) (略) 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中国 (略) 合肥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ttp://**)、()、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金采网(网址:http://**)同步发布。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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