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监理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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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监理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监理

中标通知书
台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TP* 工程名称 台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 *TP* 标段名称 台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监理
建设单位 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填报单位 辽宁 (略)
工程类别 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日 公示结束时间 **日
项目所在区域 (略) · (略) ·台安县 建设地点 台安县八角台街道李坊村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略) 纵横 (略) 刘春俏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 *.*元 336日历天 合格 市政公用工程*级(监理) 86.32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略) 纵横 (略) 辽宁瑞丰电力 (略) (略) 宏远 (略)
项目负责人 刘春俏 张国升 *晓丽
注册资格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 * * *
投标报价 *.*元 *.*元 *.*元
工程工期 336日历天 336日历天 336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级(监理) 市政公用工程*级(监理) 市政公用工程*级(监理)
评审得分 86.32 81.1 78.37
企业业绩
1.鞍山富力城一期监理
2. (略) 自由东街道路、隧道、排水、照明工程监理
3.东泽首府项目监理一标段
1.板材能源总厂220KV变电站本体建设、输电线路工程质量监理合同
2.辽宁公司康平电厂1号机通流改造及1号机A级检修监理
1.沈阳中关村科技创新基地南区配套工程-奥莱北路网工程监理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略) 纵横 (略) 辽宁瑞丰电力 (略) (略) 宏远 (略)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辽宁 (略)  签于 2023/07/20 10:30:42
辽宁 (略)  签于 2023/07/20 10:10:52
中标通知书
台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TP* 工程名称 台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 *TP* 标段名称 台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监理
建设单位 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填报单位 辽宁 (略)
工程类别 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日 公示结束时间 **日
项目所在区域 (略) · (略) ·台安县 建设地点 台安县八角台街道李坊村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略) 纵横 (略) 刘春俏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 *.*元 336日历天 合格 市政公用工程*级(监理) 86.32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略) 纵横 (略) 辽宁瑞丰电力 (略) (略) 宏远 (略)
项目负责人 刘春俏 张国升 *晓丽
注册资格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 * * *
投标报价 *.*元 *.*元 *.*元
工程工期 336日历天 336日历天 336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级(监理) 市政公用工程*级(监理) 市政公用工程*级(监理)
评审得分 86.32 81.1 78.37
企业业绩
1.鞍山富力城一期监理
2. (略) 自由东街道路、隧道、排水、照明工程监理
3.东泽首府项目监理一标段
1.板材能源总厂220KV变电站本体建设、输电线路工程质量监理合同
2.辽宁公司康平电厂1号机通流改造及1号机A级检修监理
1.沈阳中关村科技创新基地南区配套工程-奥莱北路网工程监理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略) 纵横 (略) 辽宁瑞丰电力 (略) (略) 宏远 (略)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辽宁 (略)  签于 2023/07/20 10:30:42
辽宁 (略)  签于 2023/07/20 10: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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