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易镇长田村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污水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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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易镇长田村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污水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贵州百胜数源 (略) 受望谟县打易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打易镇长田村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污水治理项目进行招标,并于2023年07月20日10时00分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E*Z*

标段(包)名称:打易镇长田村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污水治理项目

招标代理:贵州百胜数源 (略)

招标人:望谟县打易镇人民政府

开标时间: 2023-07-20 10:00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机位十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黔西南州 (略)
总 分: 89.75 报价: *.67
质 量 要 求: 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负责人: 杨柳青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级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黔*
工 期(天): 120 资格能力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 (略)
总 分: 86.64 报价: *.73
质 量 要 求: 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负责人: 张永辉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级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黔 *
工 期(天): 120 资格能力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盛华 (略)
总 分: 83.12 报价: *.63
质 量 要 求: 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负责人: 许秀秀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级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黔*
工 期(天): 120 资格能力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公 示 期: 2023-07-22至2023-07-25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

贵州百胜数源 (略) 受望谟县打易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打易镇长田村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污水治理项目进行招标,并于2023年07月20日10时00分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E*Z*

标段(包)名称:打易镇长田村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污水治理项目

招标代理:贵州百胜数源 (略)

招标人:望谟县打易镇人民政府

开标时间: 2023-07-20 10:00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机位十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黔西南州 (略)
总 分: 89.75 报价: *.67
质 量 要 求: 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负责人: 杨柳青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级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黔*
工 期(天): 120 资格能力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 (略)
总 分: 86.64 报价: *.73
质 量 要 求: 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负责人: 张永辉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级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黔 *
工 期(天): 120 资格能力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盛华 (略)
总 分: 83.12 报价: *.63
质 量 要 求: 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负责人: 许秀秀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级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黔*
工 期(天): 120 资格能力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公 示 期: 2023-07-22至2023-07-25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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