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校、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及验收结果公示
2023年度校、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及验收结果公示
校教务【2023】142号
校属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 (略) 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216号 )、《关于印发< (略) 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20〕37号)及《 (略)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湖工人〔2022〕59号)有关规定,经个人申报, (略) (部、中心)审核推荐,相关部门审核,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将2023年度校、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及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度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结果(5人):
彭斌、欧金花、申创、杜雪林、李青兰
2、2 (略) 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结果(6人):
刘建桥、任永梅、欧金花、申创、龚升高、杜付明
3、2019年度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结果:
通过人员:邓元祥、*小乐、青涛、刘悦、黄建平、胡青青、李广利
申请延期人员:廖代喜、毛珂、陈高
4、2 (略) 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结果:
通过人员:邓元祥、张勇、*小乐、青涛、刘悦、胡青青、段锐
申请延期人员:叶拓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7月22日-7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7月26日下午5:00前与人事处或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必须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不受理匿名和假冒信息(电话、姓名等)举报。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人事处或教师发展中心将对反映问题进行核实查证,并为反映者保密。
联系电话: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69299
邮箱:*@*26.com。
人事处、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7月22日
校教务【2023】142号
校属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 (略) 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216号 )、《关于印发< (略) 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20〕37号)及《 (略)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湖工人〔2022〕59号)有关规定,经个人申报, (略) (部、中心)审核推荐,相关部门审核,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将2023年度校、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及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度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结果(5人):
彭斌、欧金花、申创、杜雪林、李青兰
2、2 (略) 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结果(6人):
刘建桥、任永梅、欧金花、申创、龚升高、杜付明
3、2019年度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结果:
通过人员:邓元祥、*小乐、青涛、刘悦、黄建平、胡青青、李广利
申请延期人员:廖代喜、毛珂、陈高
4、2 (略) 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结果:
通过人员:邓元祥、张勇、*小乐、青涛、刘悦、胡青青、段锐
申请延期人员:叶拓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7月22日-7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7月26日下午5:00前与人事处或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必须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不受理匿名和假冒信息(电话、姓名等)举报。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人事处或教师发展中心将对反映问题进行核实查证,并为反映者保密。
联系电话: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69299
邮箱:*@*26.com。
人事处、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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