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2023年卫星遥感火险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萧县2023年卫星遥感火险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XXCG*
二、项目名称:萧县2023年卫星遥感火险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金海大道南
中标(成交)金额: *.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萧县2023年卫星遥感火险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监测范围、监测精度、服务形式、监测编制。 服务要求:萧县辖内的各个行政区,静止卫星下点热红外波段分辨率2000米、极轨卫星下点热红外波段分辨率1000米,提供监测平台和专用APP;监测报告用图文形式呈现,包括统计数据和专题图,以 doc文档格式提交;火险遥感监测结果当日 18 时之前通过微信传送,每月二日前将上月的每日监测报告形成月报并通过微信传送;火险采用的监测方法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卫星遥感秸秆焚烧监测技术规范》(HJ1008-2018)。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至2024年7月25日前完成服务。 服务标准:根据采购需求标准提供服务。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谟峰(组长)、万红英、谷妮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代理协议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四川信源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萧县龙城镇瑞祥商用楼6楼,联系人:郑工,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地址为萧县凤北新区萧龙路、兴业路交叉路 (略) 民之家综合大楼B楼18楼 ,电话为0557-*)。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萧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萧县龙城镇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四川信源 (略)
地 址:萧县龙城镇瑞祥安居商用楼6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主任 、 郑 工
电 话: *、 *
十、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3.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
0天0小时44分
0天0小时0分
一、项目编号:EP-XXCG*
二、项目名称:萧县2023年卫星遥感火险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金海大道南
中标(成交)金额: *.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萧县2023年卫星遥感火险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监测范围、监测精度、服务形式、监测编制。 服务要求:萧县辖内的各个行政区,静止卫星下点热红外波段分辨率2000米、极轨卫星下点热红外波段分辨率1000米,提供监测平台和专用APP;监测报告用图文形式呈现,包括统计数据和专题图,以 doc文档格式提交;火险遥感监测结果当日 18 时之前通过微信传送,每月二日前将上月的每日监测报告形成月报并通过微信传送;火险采用的监测方法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卫星遥感秸秆焚烧监测技术规范》(HJ1008-2018)。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至2024年7月25日前完成服务。 服务标准:根据采购需求标准提供服务。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谟峰(组长)、万红英、谷妮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代理协议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四川信源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萧县龙城镇瑞祥商用楼6楼,联系人:郑工,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地址为萧县凤北新区萧龙路、兴业路交叉路 (略) 民之家综合大楼B楼18楼 ,电话为0557-*)。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萧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萧县龙城镇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四川信源 (略)
地 址:萧县龙城镇瑞祥安居商用楼6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主任 、 郑 工
电 话: *、 *
十、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3.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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