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公安局重点应用系统运维项目中标公示
芜湖市公安局重点应用系统运维项目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WH01CG2023FW0652(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JC*号)
二、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重点应用系统运维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天门山东路2号01幢办公楼
中标金额:*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公安局重点应用系统运维项目 服务范围:行政业务协同平台、派基系统(派出所基础工作管理系统)、案件分类加工、人案关联(人员加工)、大巡防系统、重防区域管理、警力报备调度、情报应用平台、户籍电子档案系统、市局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网上督察系统 (监督信息化)、警务保障应用平台、装备管理系统、市局电子签章系统、现场勘验、数据库系统、虚拟化平台18个重点应用系统。 服务要求:1.安排至少6名服务运维人员驻点现场;2.对所涉信息保密;3.满足业务系统和数据库和虚拟化平台运维时限的要求。具体同采购需求说明的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 (略) 公安局重点应用系统运维需求,考核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郑昪龙、陶飞、张志彬、张娟、张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00万元×1.2%+(中标金额-100万元)×0.48%
收费金额:1390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三)中标供应商业绩:1.市公安局重点应用系统运维项目(2021年);2. (略) 公安局监督信息化(网上督察系统)运维。
(四)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无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鸠江区赤 (略) 公安局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泽普 (略)
地址: (略) 湾沚区世纪华庭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继宇
电话:*
十、附件
1.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一、项目编号:WH01CG2023FW0652(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JC*号)
二、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重点应用系统运维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天门山东路2号01幢办公楼
中标金额:*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公安局重点应用系统运维项目 服务范围:行政业务协同平台、派基系统(派出所基础工作管理系统)、案件分类加工、人案关联(人员加工)、大巡防系统、重防区域管理、警力报备调度、情报应用平台、户籍电子档案系统、市局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网上督察系统 (监督信息化)、警务保障应用平台、装备管理系统、市局电子签章系统、现场勘验、数据库系统、虚拟化平台18个重点应用系统。 服务要求:1.安排至少6名服务运维人员驻点现场;2.对所涉信息保密;3.满足业务系统和数据库和虚拟化平台运维时限的要求。具体同采购需求说明的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 (略) 公安局重点应用系统运维需求,考核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郑昪龙、陶飞、张志彬、张娟、张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00万元×1.2%+(中标金额-100万元)×0.48%
收费金额:1390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三)中标供应商业绩:1.市公安局重点应用系统运维项目(2021年);2. (略) 公安局监督信息化(网上督察系统)运维。
(四)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无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鸠江区赤 (略) 公安局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泽普 (略)
地址: (略) 湾沚区世纪华庭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继宇
电话:*
十、附件
1.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
|
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已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