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锋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台州职业技术学院融通分析实训室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台州锋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台州职业技术学院融通分析实训室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台州锋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台州职业技术学院融通分析实训室(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ZFD(2023)-1055号
二、项目名称:台州 (略) 融通分析实训室(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元) | (略) | (略) 西湖区古墩路413号913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台州 (略)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谱达 | 18 | 31500 | V-P5-DS3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闫启东(采购人代表),裘钧,王新苗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本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费率标准×77%,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为取费基数,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如中标人不及时缴纳招标服务费的,则采购人需要协助采购代理机构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55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州 (略)
地 址: (略) (略) 路7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向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
质疑联系人: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台州锋鼎 (略)
地 址: (略) 椒江区华中大厦1单元1703室
传 真:0576-*
项目联系人(询问):蔡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陶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采监处
地 址: (略) 财政局
传 真: 0576-*
联系人:陈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6-*
台州锋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台州职业技术学院融通分析实训室(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ZFD(2023)-1055号
二、项目名称:台州 (略) 融通分析实训室(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元) | (略) | (略) 西湖区古墩路413号913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台州 (略)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谱达 | 18 | 31500 | V-P5-DS3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闫启东(采购人代表),裘钧,王新苗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本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费率标准×77%,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为取费基数,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如中标人不及时缴纳招标服务费的,则采购人需要协助采购代理机构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55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州 (略)
地 址: (略) (略) 路7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向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
质疑联系人: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台州锋鼎 (略)
地 址: (略) 椒江区华中大厦1单元1703室
传 真:0576-*
项目联系人(询问):蔡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陶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采监处
地 址: (略) 财政局
传 真: 0576-*
联系人:陈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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