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崂山区视频汇聚共享平台项目通信传输线路补充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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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崂山区视频汇聚共享平台项目通信传输线路补充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

(略) 受 (略) 委托,对 (略) (略) 崂山区视频汇聚共享平台项目通信传输线路补充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成交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02-11-04C-2023-D-D14505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崂山区视频汇聚共享平台项目通信传输线路补充采购项目

三、唱价时间:2023年7月25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3人组成,于2023年7月25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1名供应商参与应答,根据询价文件异常情况处理预案规定“当获取询价文件/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为1家时,询价文件内容不变、直接与其进行定向谈判”,由原评审小组组成谈判小组与中国移动 (略) 青岛分公司进行谈判。经谈判,谈判小组将其推选为成交候选人。

六、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中国移动 (略) 青岛分公司(信用代码:*46T)

报价:不含税总价*元,含税总价*.06元。

税率:9%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质量:符合询价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不涉及

资格能力:中国移动 (略) 青岛分公司资格能力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

无。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九、公示期:2023-7-26至2023-7-28。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吴振鲁(招标代理) 联系电话:*

李经理(业主代表)联系电话:/

接收邮箱:*@*39.com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供应商或与询价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九、 (略) 及联系方式:

(略)

地址: (略) 槐荫区经十路24586号凯旋中心506室

电话:*

联系人:吴振鲁

, (略) ,崂山区,青岛

(略) 受 (略) 委托,对 (略) (略) 崂山区视频汇聚共享平台项目通信传输线路补充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成交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02-11-04C-2023-D-D14505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崂山区视频汇聚共享平台项目通信传输线路补充采购项目

三、唱价时间:2023年7月25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3人组成,于2023年7月25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1名供应商参与应答,根据询价文件异常情况处理预案规定“当获取询价文件/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为1家时,询价文件内容不变、直接与其进行定向谈判”,由原评审小组组成谈判小组与中国移动 (略) 青岛分公司进行谈判。经谈判,谈判小组将其推选为成交候选人。

六、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中国移动 (略) 青岛分公司(信用代码:*46T)

报价:不含税总价*元,含税总价*.06元。

税率:9%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质量:符合询价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不涉及

资格能力:中国移动 (略) 青岛分公司资格能力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

无。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九、公示期:2023-7-26至2023-7-28。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吴振鲁(招标代理) 联系电话:*

李经理(业主代表)联系电话:/

接收邮箱:*@*39.com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供应商或与询价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九、 (略) 及联系方式:

(略)

地址: (略) 槐荫区经十路24586号凯旋中心506室

电话:*

联系人:吴振鲁

, (略) ,崂山区,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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