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呼和浩特市第九批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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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呼和浩特市第九批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结果的公示

按照《 (略) 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九批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呼教通字〔2023〕47号)要求,经资格审核、专家评审和会议审议,评选出拟获得“ (略) 第九批学科带头人”称号356人。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月25日至7月3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应以 (略) 教育局师资培训与语言文字科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市教育局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人:特木其勒

监督电话:0471—*

电子邮箱:*@*26.com

通信地址: (略) 教育局709室

附件: (略) 第九批学科带头人拟获奖名单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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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略) 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九批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呼教通字〔2023〕47号)要求,经资格审核、专家评审和会议审议,评选出拟获得“ (略) 第九批学科带头人”称号356人。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月25日至7月3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应以 (略) 教育局师资培训与语言文字科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市教育局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人:特木其勒

监督电话:0471—*

电子邮箱:*@*26.com

通信地址: (略) 教育局709室

附件: (略) 第九批学科带头人拟获奖名单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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