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分公司2023年洪灾害防治工程集成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分公司2023年洪灾害防治工程集成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
(略) (略) 2023年洪灾害防治工程集成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
(略) 受 (略) (略) 委托,对 (略) (略) 2023年洪灾害防治工程集成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询价。成交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CT*-1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2023年洪灾害防治工程集成采购项目(二次)
三、唱价时间:2023年07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3人组成,于2023年07月24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1名供应商参与询价,依据询价文件异常情况处理预案“如获取询价文件的或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可采取如下方式:如供应商为1家,则转为定向谈判方式继续进行采购。” (略) 孚泰 (略) 通过初步审查,本项目转为定向谈判。
六、成交候选人:
第一中选候选人: (略) 孚泰 (略) (信用代码:*541)
不含税合计总价报价(元):不含税总价报价*元,税率13%,含税总价报价*元。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质量:符合询价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资格能力: (略) 孚泰 (略) 资格能力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七、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
八、公示期:2023-07-27至2023-07-3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刘春光(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任工 (采购人)
接收邮箱:*@*39.com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询价项目供应商或与询价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 址:内蒙 (略) 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曙光培训大厦1429
电话:*
联系人:张志杰
采购代理机构: (略)
2023年7月26日
(略) (略) 2023年洪灾害防治工程集成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
(略) 受 (略) (略) 委托,对 (略) (略) 2023年洪灾害防治工程集成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询价。成交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CT*-1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2023年洪灾害防治工程集成采购项目(二次)
三、唱价时间:2023年07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3人组成,于2023年07月24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1名供应商参与询价,依据询价文件异常情况处理预案“如获取询价文件的或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可采取如下方式:如供应商为1家,则转为定向谈判方式继续进行采购。” (略) 孚泰 (略) 通过初步审查,本项目转为定向谈判。
六、成交候选人:
第一中选候选人: (略) 孚泰 (略) (信用代码:*541)
不含税合计总价报价(元):不含税总价报价*元,税率13%,含税总价报价*元。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质量:符合询价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资格能力: (略) 孚泰 (略) 资格能力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七、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
八、公示期:2023-07-27至2023-07-3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刘春光(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任工 (采购人)
接收邮箱:*@*39.com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询价项目供应商或与询价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 址:内蒙 (略) 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曙光培训大厦1429
电话:*
联系人:张志杰
采购代理机构: (略)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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