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定点单位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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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定点单位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3年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定点单位结果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辽宁金 (略) 撰写人: 李冰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3年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定点单位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00094

二、项目名称:2023年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定点单位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定点单位

供应商名称:辽宁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朝阳县朝阳柳城经济开发区

中标(成交)金额:3,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定点单位

服务类

名称:2023年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定点单位(C*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2023年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定点单位采购,以服务期内实际发生需求为准,同时每项工程最终付款额以财政审计结算为准。本 (略) (略) 建设局选择一家单位负责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在出现施工计划时,采购人将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须及时派出施工人员在指定地点施工,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服务要求:1、采购人提出项目需求后,中标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组织相关人员响应,在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第一时间组织进场施工。由于中标人原因拒绝施工或拖延工期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并保留向中标供应商追偿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供应商进行补偿,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额。 2、本项目至少设置1名项目负责人,设置技术人员数量需满足采购人项目需求,如中标人安排技术人员数量无法满足工作需要,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安排足够数量技术人员。投标承诺的所有人员与实际工作的应一致,服务期限内变更人员的,须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3、必须具备24小时响应服务能力,应急类项目需要随叫随到,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采购人紧急任务及突发事件。 4、中标供应商所实施的项目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内容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 (略) (略)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方面的文件规定。 5、单项小额工程工期根据项目规模确定,具体以签订分项合同为准。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100%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全利、王兵、王慷、李英杰、夏志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定点单位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建设局            

地址: (略) 于洪区黄海路39-1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 (略)           

地址: (略) 沈河区北三经街41号( (略) 内二楼)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俏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公开-2023年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定点单位7.5.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定点单位

供应商名称:辽宁 (略)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png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3年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定点单位结果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辽宁金 (略) 撰写人: 李冰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3年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定点单位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00094

二、项目名称:2023年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定点单位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定点单位

供应商名称:辽宁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朝阳县朝阳柳城经济开发区

中标(成交)金额:3,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定点单位

服务类

名称:2023年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定点单位(C*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2023年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定点单位采购,以服务期内实际发生需求为准,同时每项工程最终付款额以财政审计结算为准。本 (略) (略) 建设局选择一家单位负责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在出现施工计划时,采购人将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须及时派出施工人员在指定地点施工,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服务要求:1、采购人提出项目需求后,中标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组织相关人员响应,在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第一时间组织进场施工。由于中标人原因拒绝施工或拖延工期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并保留向中标供应商追偿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供应商进行补偿,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额。 2、本项目至少设置1名项目负责人,设置技术人员数量需满足采购人项目需求,如中标人安排技术人员数量无法满足工作需要,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安排足够数量技术人员。投标承诺的所有人员与实际工作的应一致,服务期限内变更人员的,须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3、必须具备24小时响应服务能力,应急类项目需要随叫随到,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采购人紧急任务及突发事件。 4、中标供应商所实施的项目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内容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 (略) (略)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方面的文件规定。 5、单项小额工程工期根据项目规模确定,具体以签订分项合同为准。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100%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全利、王兵、王慷、李英杰、夏志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定点单位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建设局            

地址: (略) 于洪区黄海路39-1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 (略)           

地址: (略) 沈河区北三经街41号( (略) 内二楼)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俏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公开-2023年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定点单位7.5.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定点单位

供应商名称:辽宁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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