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路口镇人民政府路口镇2023年多网融合垃圾分类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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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路口镇人民政府路口镇2023年多网融合垃圾分类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SCG-*

二、项目名称:路口镇2023年多网融合垃圾分类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深 (略) (略) 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荷大道76号龙岗智慧家园A座701、7021,887,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深 (略) )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其他服务路口镇2023年多网融合垃圾分类服务项目长沙县路口镇龙泉社区、 (略) 村麻林村、荆华村、明月村、花桥湾村6个村(社区)各类生活垃圾的清运,垃圾分类宣传指导,指导带动源头分类,环境卫生督查,大件垃圾、其他垃圾、厨余垃圾、低价值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等各类垃圾和可回收物的清运处置,长春压缩站管理等系统化运营。1.其他垃圾清运中标供应商须将镇域内7个村(社区)保洁员集中收集的其他垃圾清运至长春压缩站,每个村(社区)分拣中心其他垃圾清运频次不低于1天1次,对存放的其他垃圾全部清运,并根据垃圾产生量调整清运频次,保障及时清运,避免垃圾堆积。2.大件垃圾清运中标供应商须对镇域内7个村(社区)产生的大件垃圾进行及时清运至存放点,便于拆解、县级回收等工作开展。3.厨余垃圾清运中标供应商须将镇域内7个村(社区)的餐饮门店、分拣中心产生的厨余垃圾进行日常清运,将厨余垃圾清运至职业中专暂存点或路口镇生态绿岛。4.低价值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清运中标供应商须对镇域内7个村(社区)产生的低价值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进行定期清运,清运至镇级低价值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存放点。5.设施站点管理中标供应商须对路口镇长春压缩站和路口镇生态绿岛两个设施站点进行运营管理。保障其他垃圾正常压缩、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置一年(合同签订后,前期工作开展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满足地方相关标准、满足行业相关标准、满足本项目业主单位的验收标准。1,887,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文楚成(采购人代表)、刘展未、李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0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2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沙县路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沙县路口镇锦绣路8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北城 (略)

地址: (略) 长沙县星沙街道东二路39号水岸世景5栋330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创辉

电话:*

湖南北城 (略)

2023年07月31日


一、项目编号:XSCG-*

二、项目名称:路口镇2023年多网融合垃圾分类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深 (略) (略) 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荷大道76号龙岗智慧家园A座701、7021,887,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深 (略) )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其他服务路口镇2023年多网融合垃圾分类服务项目长沙县路口镇龙泉社区、 (略) 村麻林村、荆华村、明月村、花桥湾村6个村(社区)各类生活垃圾的清运,垃圾分类宣传指导,指导带动源头分类,环境卫生督查,大件垃圾、其他垃圾、厨余垃圾、低价值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等各类垃圾和可回收物的清运处置,长春压缩站管理等系统化运营。1.其他垃圾清运中标供应商须将镇域内7个村(社区)保洁员集中收集的其他垃圾清运至长春压缩站,每个村(社区)分拣中心其他垃圾清运频次不低于1天1次,对存放的其他垃圾全部清运,并根据垃圾产生量调整清运频次,保障及时清运,避免垃圾堆积。2.大件垃圾清运中标供应商须对镇域内7个村(社区)产生的大件垃圾进行及时清运至存放点,便于拆解、县级回收等工作开展。3.厨余垃圾清运中标供应商须将镇域内7个村(社区)的餐饮门店、分拣中心产生的厨余垃圾进行日常清运,将厨余垃圾清运至职业中专暂存点或路口镇生态绿岛。4.低价值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清运中标供应商须对镇域内7个村(社区)产生的低价值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进行定期清运,清运至镇级低价值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存放点。5.设施站点管理中标供应商须对路口镇长春压缩站和路口镇生态绿岛两个设施站点进行运营管理。保障其他垃圾正常压缩、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置一年(合同签订后,前期工作开展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满足地方相关标准、满足行业相关标准、满足本项目业主单位的验收标准。1,887,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文楚成(采购人代表)、刘展未、李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0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2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沙县路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沙县路口镇锦绣路8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北城 (略)

地址: (略) 长沙县星沙街道东二路39号水岸世景5栋330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创辉

电话:*

湖南北城 (略)

2023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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