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CV抗体诊断试剂结果公告合同包1
HCV抗体诊断试剂结果公告合同包1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北京万泰 (略) | (略) 昌平区科学园路31号 | 1,200,000.00元 |
合同包1( (略) 血液中心HCV抗体诊断试剂采购项目):
货物类(北京万泰 (略)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1-1 |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 *型肝炎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 | 万泰生物 | 1.★原理:ELISA双抗原夹心二步法。 2.规格:96测试/盒。 3.适用性:每条8个测试,适用常见的自动化系统。 4.使用标本:血清、血浆。 5.标本抗凝:应明确抗凝标本抗凝剂的适用种类。 6.加样量:≥50ul。 7.标本质量:应明确常见异常标本如脂血、溶血等适用条件(提供试剂说明书佐证)。 8.标本保存:应明确检测前标本在2-8℃的保存期限(提供试剂说明书佐证)。 9.标本冻存:应明确需长期保存的标本的冻存条件(提供试剂说明书佐证)。 10.稀释液配套量:配套量稀释液配套量应≥1:1.2(提供佐证材料)。 11.酶液配套量:酶液配套量应≥1:1.2(提供佐证材料)。 12.显色液套量:显色液配套量应≥1:1.2(提供佐证材料)。 13.微板效期:应明确微板拆封后的使用期限。(提供试剂说明书佐证) 14.洗板浸泡时间:应明确洗板时洗液注入后浸泡时间范围(提供试剂说明书佐证)。 15.平衡:应明确试剂从冷藏冰箱取出后室温平衡的时间或需平衡到达的温度范围(提供试剂说明书佐证)。 16.加样温育:标本加入后的温育步骤,需明确温育温度和时间的宽容范围(提供试剂说明书佐证)。 17.加酶液温育:在酶液加入后的温育步骤,应明确温育温度和时间的宽容范围(提供试剂说明书佐证)。 18.加底物显色液温育:在底物显色液加入后的温育步骤,应明确温育温度和时间的宽容范围(提供试剂说明书佐证)。 19.最低检出限:最低检出限可达到0.05NCU/ml(提供佐证材料)。 20.精密性:试剂批内变异系数应≦15%(提供佐证材料)。 21.性能评价:国家指定机构组织的室间质评阳性符合率达100%(提供2022年5个血站实验室室间质评数据佐证)。 | * | 测试 | 4.0000 | 1,200,000.00 |
采购人代表: | 林洪铿 |
评审专家: | 卢钦棠 、 黄瑞卿 、 夏胜海 、 郭进瑞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0-100)万元:1.5%、(100-500)万元:1.1%,招标代理服务费在上述收费基准价格基础上整体下浮25%。招标文件内若有冲突条款的,以本条规定为准。2、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开户行: (略) 福州晋安支行 账 号:*62 开户名称: (略) (略)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 (略) 血液中心HCV抗体诊断试剂采购项目:12900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略) 血液中心
地址: (略) 台江区西二环南路28号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仓山区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号楼701(6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丽云、周津、杨清芳
电话:*
(略) (略)
2023年08月01日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北京万泰 (略) | (略) 昌平区科学园路31号 | 1,200,000.00元 |
合同包1( (略) 血液中心HCV抗体诊断试剂采购项目):
货物类(北京万泰 (略)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1-1 |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 *型肝炎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 | 万泰生物 | 1.★原理:ELISA双抗原夹心二步法。 2.规格:96测试/盒。 3.适用性:每条8个测试,适用常见的自动化系统。 4.使用标本:血清、血浆。 5.标本抗凝:应明确抗凝标本抗凝剂的适用种类。 6.加样量:≥50ul。 7.标本质量:应明确常见异常标本如脂血、溶血等适用条件(提供试剂说明书佐证)。 8.标本保存:应明确检测前标本在2-8℃的保存期限(提供试剂说明书佐证)。 9.标本冻存:应明确需长期保存的标本的冻存条件(提供试剂说明书佐证)。 10.稀释液配套量:配套量稀释液配套量应≥1:1.2(提供佐证材料)。 11.酶液配套量:酶液配套量应≥1:1.2(提供佐证材料)。 12.显色液套量:显色液配套量应≥1:1.2(提供佐证材料)。 13.微板效期:应明确微板拆封后的使用期限。(提供试剂说明书佐证) 14.洗板浸泡时间:应明确洗板时洗液注入后浸泡时间范围(提供试剂说明书佐证)。 15.平衡:应明确试剂从冷藏冰箱取出后室温平衡的时间或需平衡到达的温度范围(提供试剂说明书佐证)。 16.加样温育:标本加入后的温育步骤,需明确温育温度和时间的宽容范围(提供试剂说明书佐证)。 17.加酶液温育:在酶液加入后的温育步骤,应明确温育温度和时间的宽容范围(提供试剂说明书佐证)。 18.加底物显色液温育:在底物显色液加入后的温育步骤,应明确温育温度和时间的宽容范围(提供试剂说明书佐证)。 19.最低检出限:最低检出限可达到0.05NCU/ml(提供佐证材料)。 20.精密性:试剂批内变异系数应≦15%(提供佐证材料)。 21.性能评价:国家指定机构组织的室间质评阳性符合率达100%(提供2022年5个血站实验室室间质评数据佐证)。 | * | 测试 | 4.0000 | 1,200,000.00 |
采购人代表: | 林洪铿 |
评审专家: | 卢钦棠 、 黄瑞卿 、 夏胜海 、 郭进瑞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0-100)万元:1.5%、(100-500)万元:1.1%,招标代理服务费在上述收费基准价格基础上整体下浮25%。招标文件内若有冲突条款的,以本条规定为准。2、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开户行: (略) 福州晋安支行 账 号:*62 开户名称: (略) (略)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 (略) 血液中心HCV抗体诊断试剂采购项目:12900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略) 血液中心
地址: (略) 台江区西二环南路28号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仓山区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号楼701(6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丽云、周津、杨清芳
电话:*
(略) (略)
2023年08月01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已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