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开城镇农产品加工产业园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无为市开城镇农产品加工产业园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2 17:0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略) 开城镇农产品加工产业园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09CG2023HW0916(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 (略) 开城镇农产品加工产业园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新达暖通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无城镇铂丽东方明珠 S2#114 室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成套智能冷凝机组 品牌:皇鑫 规格型号:GNJ-QFT5CD/NaRDl(配GLF-D352R63F/A) 数量:2套 单价:27889.3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姚亚萍、孙夕春、唐春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若成交价≤100 万,招标代理服务费= 成交价×1.2%;若 100 万元≤成交价<500 万元,代理服务费=100 万元×1.2%+(成交价-100 万元)×0.66%(不足 3000 元按 3000 元收取)。
收费金额:139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3.无效投标单位: (略)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中小企业声明函。
4.成交供应商业绩:①潘新村产业项目(金安区6969工程千亩蔬菜示范片)冷库采购; (略) 惠萍镇东兴镇村速冻保鲜冷库设备采购项目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开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开城镇开城社区河东街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芜湖 (略)
地 址: (略) (略) 经典3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凯军
电 话:*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发布时间:2023-08-02 17:0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略) 开城镇农产品加工产业园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09CG2023HW0916(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 (略) 开城镇农产品加工产业园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新达暖通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无城镇铂丽东方明珠 S2#114 室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成套智能冷凝机组 品牌:皇鑫 规格型号:GNJ-QFT5CD/NaRDl(配GLF-D352R63F/A) 数量:2套 单价:27889.3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姚亚萍、孙夕春、唐春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若成交价≤100 万,招标代理服务费= 成交价×1.2%;若 100 万元≤成交价<500 万元,代理服务费=100 万元×1.2%+(成交价-100 万元)×0.66%(不足 3000 元按 3000 元收取)。
收费金额:139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3.无效投标单位: (略)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中小企业声明函。
4.成交供应商业绩:①潘新村产业项目(金安区6969工程千亩蔬菜示范片)冷库采购; (略) 惠萍镇东兴镇村速冻保鲜冷库设备采购项目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开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开城镇开城社区河东街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芜湖 (略)
地 址: (略) (略) 经典3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凯军
电 话:*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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