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昌市2023年收养评估服务项目遴选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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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昌市2023年收养评估服务项目遴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财综〔2014〕87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洪府厅〔2015〕1号)、《 (略) 民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赣民字〔2021〕40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收养登记管理,规范收养评估工作,保障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全 (略) 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通过开展收养能力评估,进一步规范收养行为,加强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我站于2023年7月13 (略) 民政局网站发布了《 (略) 2023年收养评估服务项目遴选公告》,截止时间内,共收到三家机构的承接申请书。

7月31日, (略) 民政局、 (略) 救助管理站共同选派专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分。根据评分由高到低入选的原则, (略) 聆心妇儿关爱服务发展 (略) 2023年收养评估服务项目承接机构。

现对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遴选结果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救助管理站提出。

联系地址: (略) 救助管理站( (略) 经开区松鹤路800号)

联系人:谢帝

联系电话:*

2023年8月1日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财综〔2014〕87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洪府厅〔2015〕1号)、《 (略) 民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赣民字〔2021〕40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收养登记管理,规范收养评估工作,保障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全 (略) 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通过开展收养能力评估,进一步规范收养行为,加强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我站于2023年7月13 (略) 民政局网站发布了《 (略) 2023年收养评估服务项目遴选公告》,截止时间内,共收到三家机构的承接申请书。

7月31日, (略) 民政局、 (略) 救助管理站共同选派专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分。根据评分由高到低入选的原则, (略) 聆心妇儿关爱服务发展 (略) 2023年收养评估服务项目承接机构。

现对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遴选结果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救助管理站提出。

联系地址: (略) 救助管理站( (略) 经开区松鹤路8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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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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