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转编内专项招聘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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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转编内专项招聘考试的通知

(略) 教育局关于20 (略) 属公办学、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转编内专项招聘考试的通知

2023-08-04 16:03 教育局   

(略) 属学校:

根据《 (略) 属公办学、幼儿园聘用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暂行)》(榕教人〔2018〕29号)规定, (略) 属学校年度教师招考计划划出一定比例的编制,面向 (略) 属学校编外合同教师开展专项招聘考试,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略) 属学校连续服务期满三年、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仍在岗的编外合同教师。

二、备选岗位

详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1日上午9:00-12:00。

2.报名地点:福州教育人才服务心,地址:台江区群众路160号教育文濠酒店一楼。

3.报名要求:考生本人随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报名时不进行岗位选择。未按时现场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4.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考试办法

1.考试办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成绩按 (略) 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的教育综合成绩来计算;面试考核为回答专家提问,设3题,答题时间共15分钟,其含考生思考准备时间。

2.成绩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按1:1折算为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采用100分制,面试及综合成绩合格线设置为60分。面试及综合成绩未合格的不予聘用。综合成绩排名前6名的确定为编内教师拟聘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仍同分,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排名为准。

3.岗位安排:拟聘人选安排编外合同教师原聘任学校的相应岗位。

五、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23年8月18日,考生应于上午8:00-8:30到达考场,8:30后停止入场。

2.面试地点:福州第十一学横屿校区( (略) 晋安区湖重北路6号)。

3.面试须知

(1)考生集休息室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抽签后,考生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根据面试抽签号顺序进入面试教室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考生至主考室取回所有个人物品并离开考场。

(2)面试当天须穿着得体,不要穿戴有明显标识、特征的衣服和饰物。

(3)不得做自我介绍,不得泄露本人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原聘任学校、毕业学校及学历等。

(4)考生须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严禁夹带、传递等违纪违规行为。面试全程录音录像,违反考场纪律的,取消考试资格。

4.成绩公示: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等通过福州教育网公布。

六、聘用要求

1.拟聘人选放弃拟聘资格的,可选择转为参聘教师或解除合同,其空额在未聘用人员按综合成绩排名成绩进行递补。

2.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 (略) 教育厅、 (略)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 (略)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3.资格审核贯穿全程。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审档、考察等程序后办理入编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考取编制内岗位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转为参聘岗位的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聘任在专业见习期(专业初期)岗位。试用期满由用人学校按照相应岗位聘任条件(或竞聘方案)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七、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解 (略) 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591-*。

附件: (略) 属编外合同教师专项招聘考试备选岗位计划表

(略) 教育局

2023年8月4日

附件下载

(略) 教育局关于20 (略) 属公办学、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转编内专项招聘考试的通知

2023-08-04 16:03 教育局   

(略) 属学校:

根据《 (略) 属公办学、幼儿园聘用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暂行)》(榕教人〔2018〕29号)规定, (略) 属学校年度教师招考计划划出一定比例的编制,面向 (略) 属学校编外合同教师开展专项招聘考试,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略) 属学校连续服务期满三年、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仍在岗的编外合同教师。

二、备选岗位

详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1日上午9:00-12:00。

2.报名地点:福州教育人才服务心,地址:台江区群众路160号教育文濠酒店一楼。

3.报名要求:考生本人随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报名时不进行岗位选择。未按时现场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4.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考试办法

1.考试办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成绩按 (略) 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的教育综合成绩来计算;面试考核为回答专家提问,设3题,答题时间共15分钟,其含考生思考准备时间。

2.成绩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按1:1折算为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采用100分制,面试及综合成绩合格线设置为60分。面试及综合成绩未合格的不予聘用。综合成绩排名前6名的确定为编内教师拟聘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仍同分,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排名为准。

3.岗位安排:拟聘人选安排编外合同教师原聘任学校的相应岗位。

五、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23年8月18日,考生应于上午8:00-8:30到达考场,8:30后停止入场。

2.面试地点:福州第十一学横屿校区( (略) 晋安区湖重北路6号)。

3.面试须知

(1)考生集休息室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抽签后,考生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根据面试抽签号顺序进入面试教室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考生至主考室取回所有个人物品并离开考场。

(2)面试当天须穿着得体,不要穿戴有明显标识、特征的衣服和饰物。

(3)不得做自我介绍,不得泄露本人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原聘任学校、毕业学校及学历等。

(4)考生须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严禁夹带、传递等违纪违规行为。面试全程录音录像,违反考场纪律的,取消考试资格。

4.成绩公示: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等通过福州教育网公布。

六、聘用要求

1.拟聘人选放弃拟聘资格的,可选择转为参聘教师或解除合同,其空额在未聘用人员按综合成绩排名成绩进行递补。

2.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 (略) 教育厅、 (略)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 (略)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3.资格审核贯穿全程。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审档、考察等程序后办理入编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考取编制内岗位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转为参聘岗位的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聘任在专业见习期(专业初期)岗位。试用期满由用人学校按照相应岗位聘任条件(或竞聘方案)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七、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解 (略) 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591-*。

附件: (略) 属编外合同教师专项招聘考试备选岗位计划表

(略) 教育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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