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地表水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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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地表水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安徽省蚌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地表水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来源:安徽 (略)
发布时间:2023-08-08
浏览次数:1

一、项目编号:AHZJ-*

二、项目名称: (略) 蚌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地表水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金额
1安徽精怡 (略) (略) 蜀山经济开发区振兴路1499号联东U谷蜀山国际企业港1-03号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1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顺昕16001套*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蒯圣龙 宋唯冬 瞿爱民 吴善云 姚海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03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合作化南路27号,联系电话:0551-*-874、87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2.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2.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2.1.3被质疑人名称;
2.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2.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2.1.6必要的法律依据;
2.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蚌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 (略) 胜利东路1166号

联系方式:姚海军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方式:陈振 王婧 0551-*-833、8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婧

电 话:*





附件信息:

安徽省蚌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地表水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来源:安徽 (略)
发布时间:2023-08-08
浏览次数:1

一、项目编号:AHZJ-*

二、项目名称: (略) 蚌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地表水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金额
1安徽精怡 (略) (略) 蜀山经济开发区振兴路1499号联东U谷蜀山国际企业港1-03号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1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顺昕16001套*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蒯圣龙 宋唯冬 瞿爱民 吴善云 姚海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03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合作化南路27号,联系电话:0551-*-874、87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2.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2.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2.1.3被质疑人名称;
2.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2.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2.1.6必要的法律依据;
2.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蚌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 (略) 胜利东路1166号

联系方式:姚海军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方式:陈振 王婧 0551-*-833、8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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