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国闽台缘博物馆馆藏纺织品文物保护修复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1
福建中国闽台缘博物馆馆藏纺织品文物保护修复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1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略) (略) | (略) 南关区新里·中央公馆B区二期、三期B10A753室 | 608,000.00元 |
合同包1(福建中国闽台缘博物馆馆藏纺织品文物保护修复项目):
服务类( (略) (略)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纺织品文物保护修复 | 完成馆藏 10 件纺织品文物的信息采集、病害评估、本体保护修复、 资料及工作报告撰写等工作 | 完成合同内全部服务内容,达到专家验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项 | 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验收。 | 608,000.00 |
采购人代表: | 陈晓岚 |
评审专家: | 庄云勇 、 柯燕红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收费费率标准: 成交金额(万元)100以下的按 1.5%;100-500万元部分按照0.8%计取。(3)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a. 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中标服务费。 b.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交纳。 (4)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 开户名:福建 (略) 泉州分公司 开户行:石狮农村 (略) 华山支行 账 号:**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建中国闽台缘博物馆馆藏纺织品文物保护修复项目:9120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名称:福建中国闽台缘博物馆
地址: (略) 丰泽区北清东路212号
联系方式:*
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玮明
电话:*
福建 (略)
2023年08月09日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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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 (略) 南关区新里·中央公馆B区二期、三期B10A753室 | 608,000.00元 |
合同包1(福建中国闽台缘博物馆馆藏纺织品文物保护修复项目):
服务类( (略) (略)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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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纺织品文物保护修复 | 完成馆藏 10 件纺织品文物的信息采集、病害评估、本体保护修复、 资料及工作报告撰写等工作 | 完成合同内全部服务内容,达到专家验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项 | 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验收。 | 608,000.00 |
采购人代表: | 陈晓岚 |
评审专家: | 庄云勇 、 柯燕红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收费费率标准: 成交金额(万元)100以下的按 1.5%;100-500万元部分按照0.8%计取。(3)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a. 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中标服务费。 b.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交纳。 (4)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 开户名:福建 (略) 泉州分公司 开户行:石狮农村 (略) 华山支行 账 号:**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建中国闽台缘博物馆馆藏纺织品文物保护修复项目:9120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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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福建中国闽台缘博物馆
地址: (略) 丰泽区北清东路212号
联系方式:*
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玮明
电话:*
福建 (略)
2023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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