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肿瘤医院I期临床试验管理系统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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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肿瘤医院I期临床试验管理系统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肿瘤医院I期临床试验管理系统结果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芦玲玲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略) (略) I期临床试验管理系统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0777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I期临床试验管理系统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1期临床试验管理系统

供应商名称:上海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辖区浦东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亮景路232号501、502室

中标(成交)金额:939,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1期临床试验管理系统

服务类

名称:I期临床试验管理系统(C*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服务范围:I期临床试验管理系统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包含如下两部分:(1)系统开发、运行调试(建设周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内容整体交付工作。;(2)系统的运行维护期限:自系统运行、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 1年

服务标准:在满足项目各项服务需求标准的基础上,完成系统建设及售后运维服务,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达到项目履约验收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桂力滨、祝慧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1期临床试验管理系统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4,08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保证金退还方式: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始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大东区小河沿路44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地址: (略) 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芦玲玲、李馨悦、许帅宏、刘戎、冯熙雯、王亚男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173-临床-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肿瘤医院I期临床试验管理系统结果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芦玲玲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略) (略) I期临床试验管理系统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0777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I期临床试验管理系统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1期临床试验管理系统

供应商名称:上海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辖区浦东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亮景路232号501、502室

中标(成交)金额:939,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1期临床试验管理系统

服务类

名称:I期临床试验管理系统(C*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服务范围:I期临床试验管理系统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包含如下两部分:(1)系统开发、运行调试(建设周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内容整体交付工作。;(2)系统的运行维护期限:自系统运行、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 1年

服务标准:在满足项目各项服务需求标准的基础上,完成系统建设及售后运维服务,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达到项目履约验收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桂力滨、祝慧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1期临床试验管理系统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4,08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保证金退还方式: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始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大东区小河沿路44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地址: (略) 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芦玲玲、李馨悦、许帅宏、刘戎、冯熙雯、王亚男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173-临床-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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