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州工业学校2023级新生公寓用品代购采购项目二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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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工业学校2023级新生公寓用品代购采购项目二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略) 宿州工业学校2023级新生公寓用品代购采购项目(二包)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TH-Z-2023-15

二、项目名称: (略) 宿州工业学校2023级新生公寓用品代购采购项目(二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埇桥区西关街道华夏世贸南楼2015室

中标(成交)金额:682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略) 宿州工业学校2023级新生公寓用品代购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略) 宿州工业学校2023级新生公寓用品代购采购项目为本校约1500名新生公寓用品选择供货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中豪国际博览城9栋3楼,联系方式:张工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宿州工业学校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宿州工业学校

地 址:宿州教育园区凤至路500号

联系方式:0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安徽 (略)   

地  址: 宿州中豪国际博览城9栋3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爱玲

电   话: *    

(略) 宿州工业学校2023级新生公寓用品代购采购项目(二包)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TH-Z-2023-15

二、项目名称: (略) 宿州工业学校2023级新生公寓用品代购采购项目(二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埇桥区西关街道华夏世贸南楼2015室

中标(成交)金额:682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略) 宿州工业学校2023级新生公寓用品代购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略) 宿州工业学校2023级新生公寓用品代购采购项目为本校约1500名新生公寓用品选择供货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中豪国际博览城9栋3楼,联系方式:张工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宿州工业学校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宿州工业学校

地 址:宿州教育园区凤至路500号

联系方式:0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安徽 (略)   

地  址: 宿州中豪国际博览城9栋3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爱玲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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