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垃圾站一体化压缩垃圾箱中标公示
2023年垃圾站一体化压缩垃圾箱中标公示
2023年垃圾站一体化压缩垃圾箱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5CG2023HW0906(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2023年垃圾站一体化压缩垃圾箱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长沙中联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开发区林语路288号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连体式垃圾压缩箱 品牌:中联牌 规格型号:LYSZ15A 数量:5套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赵峥嵘、邢国君、李琳、李文伟、马宏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如中标价高于100万,则代理费=100 万元×1.2% +(中标价-100万元)×0.66%;(2)如中标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中标价×1.2% (3)如代理费计算低于 3000 元的按 3000 元支付。
收费金额:8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4.中标单位业绩:
① (略)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产品买卖合同;
② (略)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垃圾站整体压缩设备产品买卖合同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鸠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 (略) 鸠江区赤铸山路与安澜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略) 濡须路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冰
电话:*
十、附件
1.业绩
2023年垃圾站一体化压缩垃圾箱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5CG2023HW0906(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2023年垃圾站一体化压缩垃圾箱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长沙中联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开发区林语路288号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连体式垃圾压缩箱 品牌:中联牌 规格型号:LYSZ15A 数量:5套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赵峥嵘、邢国君、李琳、李文伟、马宏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如中标价高于100万,则代理费=100 万元×1.2% +(中标价-100万元)×0.66%;(2)如中标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中标价×1.2% (3)如代理费计算低于 3000 元的按 3000 元支付。
收费金额:8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4.中标单位业绩:
① (略)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产品买卖合同;
② (略)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垃圾站整体压缩设备产品买卖合同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鸠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 (略) 鸠江区赤铸山路与安澜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略) 濡须路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冰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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