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农村集中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程对比检测第三方强制性检测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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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农村集中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程对比检测第三方强制性检测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代理水务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模板
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 农村集中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程对比检测(第三方强制性检测)项目[JG2023-3980]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大 (略) (略) 水利水电勘测设计 (略) 海口诚科 (略)
投标报价下浮率 2.00% 0.50% 3.00%
投标报价(元) * * *
服务期 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综合得分 96.23 74.07 63.43
业绩 (略) 资水犬木塘水库工程质量检测Ⅱ 椒花水库工程施工质量检测项目(项目法人全过程质量检测) 南渡江河口右岸海口段防洪堤达标改造工程(示范段)
资质类别及等级(证书编号)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级(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量测类、机械电气)(水质检资字第*A1100号、水质检资字第*A123号、水质检资字第*A051号、水质检资字第*A036号、水质检资字第*A026号)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级(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金属结构类、量测类、机械电气类)(水质检资字第*号)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级(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量测类、机械电气)(水质检资字第*A071号、水质检资字第*A*号、水质检资字第*A072号、水质检资字第*A03674号、水质检资字第*A075号)
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 * *
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 *5XJ *812 *346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相关证书名称、编号 李军/A*40 谢清良/A*70 汤照云/*
公示时间从2023年08月12日00时00分 至 2023年08月15日00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略) (略)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电话:0668-*
  • 联系地址: (略) (略) 文明路41号
  •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略) 水务局
  • 联系电话:0668-*
  • 联系地址: (略) (略) 文明路39号
  • 招标人: (略) (略)
  • 日期:2023年08月12日
招标代理水务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模板
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 农村集中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程对比检测(第三方强制性检测)项目[JG2023-3980]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大 (略) (略) 水利水电勘测设计 (略) 海口诚科 (略)
投标报价下浮率 2.00% 0.50% 3.00%
投标报价(元) * * *
服务期 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综合得分 96.23 74.07 63.43
业绩 (略) 资水犬木塘水库工程质量检测Ⅱ 椒花水库工程施工质量检测项目(项目法人全过程质量检测) 南渡江河口右岸海口段防洪堤达标改造工程(示范段)
资质类别及等级(证书编号)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级(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量测类、机械电气)(水质检资字第*A1100号、水质检资字第*A123号、水质检资字第*A051号、水质检资字第*A036号、水质检资字第*A026号)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级(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金属结构类、量测类、机械电气类)(水质检资字第*号)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级(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量测类、机械电气)(水质检资字第*A071号、水质检资字第*A*号、水质检资字第*A072号、水质检资字第*A03674号、水质检资字第*A075号)
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 * *
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 *5XJ *812 *346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相关证书名称、编号 李军/A*40 谢清良/A*70 汤照云/*
公示时间从2023年08月12日00时00分 至 2023年08月15日00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略) (略)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电话:0668-*
  • 联系地址: (略) (略) 文明路41号
  •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略) 水务局
  • 联系电话:0668-*
  • 联系地址: (略) (略) 文明路39号
  • 招标人: (略) (略)
  • 日期:2023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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