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上派镇人民政府上派镇兰君园艺高档智能化温室建设项目监理成交候选人公示
肥西县上派镇人民政府上派镇兰君园艺高档智能化温室建设项目监理成交候选人公示
上派镇兰君园艺高档智能化温室建设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上派镇兰君园艺高档智能化温室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2023GSFN0050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8月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8月14日
上派镇兰君园艺高档智能化温室建设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略) 新同济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繁华大道5055号联东U谷53-2幢
投标费率:1.49%
质量:合格
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质保期(质保期2年)满为止,监理服务施工期约为120个日历天(仅供投标时参考)。
备注说明: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服务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肥西县上派镇人民政府
地址:肥西县
联系人:程静波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肥西县公共 (略)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负责人:徐工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肥西县公共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4室,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肥西县乡村振兴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肥西县公共 (略)
2023年8月14日
上派镇兰君园艺高档智能化温室建设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上派镇兰君园艺高档智能化温室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2023GSFN0050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8月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8月14日
上派镇兰君园艺高档智能化温室建设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略) 新同济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繁华大道5055号联东U谷53-2幢
投标费率:1.49%
质量:合格
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质保期(质保期2年)满为止,监理服务施工期约为120个日历天(仅供投标时参考)。
备注说明: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服务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肥西县上派镇人民政府
地址:肥西县
联系人:程静波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肥西县公共 (略)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负责人:徐工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肥西县公共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4室,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肥西县乡村振兴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肥西县公共 (略)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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