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城区供水改造工程二期扩建凤凰山水厂项目EPC通山县城区供水改造工程二期扩建凤凰山水厂项目EPC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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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城区供水改造工程二期扩建凤凰山水厂项目EPC通山县城区供水改造工程二期扩建凤凰山水厂项目EPC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TSZX-*FJ-*
一、招标概况
通山县城区供水改造工程(二期)扩建凤凰山水厂项目(EPC)通山县城区供水改造工程(二期)扩建凤凰山水厂项目(EPC)于2023年07月2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3年08月14日在通山县教育局10楼第一开标室开标,并于2023年08月14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略)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 (略) 湖北 (略) (略) (略)
投标报价
(元)
*.80 *.00 *.9
投标报价备注 / / /
质量(如有) 设计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标准及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设备 材料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 合格 1)设计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标准及要求;2)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设备材料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
工期(/天)
(交货期、服务期)
400 400 40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许茂华 徐环环 徐婷
证书名称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鄂* 鄂* 鄂*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3年08月16日至2023年08月18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略)
地址:通山县通羊镇九宫大道147号
联系人:阮为民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址:通山县太平大道 281 号二楼
联系人:孟工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通山县滨河路73号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3楼310室
联系人:朱主任
电话(传真):0715-*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盖单位章)
2023年08月15日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TSZX-*FJ-*
一、招标概况
通山县城区供水改造工程(二期)扩建凤凰山水厂项目(EPC)通山县城区供水改造工程(二期)扩建凤凰山水厂项目(EPC)于2023年07月2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3年08月14日在通山县教育局10楼第一开标室开标,并于2023年08月14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略)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 (略) 湖北 (略) (略) (略)
投标报价
(元)
*.80 *.00 *.9
投标报价备注 / / /
质量(如有) 设计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标准及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设备 材料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 合格 1)设计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标准及要求;2)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设备材料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
工期(/天)
(交货期、服务期)
400 400 40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许茂华 徐环环 徐婷
证书名称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鄂* 鄂* 鄂*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3年08月16日至2023年08月18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略)
地址:通山县通羊镇九宫大道147号
联系人:阮为民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址:通山县太平大道 281 号二楼
联系人:孟工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通山县滨河路73号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3楼310室
联系人:朱主任
电话(传真):0715-*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盖单位章)
2023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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