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2023年综合生产用房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2023年综合生产用房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略) (略) 2023年综合生产用房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略) 受 (略) (略) 委托,对 (略) (略) 2023年综合生产用房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成交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HZTT-CG-2023-013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2023年综合生产用房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三、唱价时间:2023年08月18日09:30(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3人组成,于2023年08月18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1名供应商参与应答,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对山东 (略) 所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山东 (略) 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六、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山东 (略) (信用代码:*MA3EP0DE9F)
成交报价:不含税总价23600.00元,税率:6%,含税总价25016.00元。
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实际执行达到框架金额上限止,以先到达的为准。
工期要求:自订单下达之日起5日内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本项目不涉及。
资格能力:山东 (略) 资格能力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七、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八、公示期:2023年8月19日至2023年8月21日。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潘芳慧(招标代理) 联系电话:*
李老师(业主代表) 投诉电话:*
接收邮箱:*@*hinaccs.cn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询价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 (略) 及联系方式: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A3区1栋1002
电 话:*
联系人:潘芳慧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略)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略) (略) 2023年综合生产用房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略) 受 (略) (略) 委托,对 (略) (略) 2023年综合生产用房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成交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HZTT-CG-2023-013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2023年综合生产用房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三、唱价时间:2023年08月18日09:30(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3人组成,于2023年08月18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1名供应商参与应答,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对山东 (略) 所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山东 (略) 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六、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山东 (略) (信用代码:*MA3EP0DE9F)
成交报价:不含税总价23600.00元,税率:6%,含税总价25016.00元。
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实际执行达到框架金额上限止,以先到达的为准。
工期要求:自订单下达之日起5日内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本项目不涉及。
资格能力:山东 (略) 资格能力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七、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八、公示期:2023年8月19日至2023年8月21日。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潘芳慧(招标代理) 联系电话:*
李老师(业主代表) 投诉电话:*
接收邮箱:*@*hinaccs.cn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询价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 (略) 及联系方式: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A3区1栋1002
电 话:*
联系人:潘芳慧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略)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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