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北杨寨2023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埇桥区北杨寨2023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埇桥区北杨寨2023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YQCG*
二、项目名称:埇桥区北杨寨2023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埇桥区三八街道银河一路北侧云集文化商业街民俗风情街7#9层903号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埇桥区北杨寨2023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对大王村、*楼村、蒋湖村、骑路村、振北村、大张村道路建设、硬化、下水道及桥涵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45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奇 执业证书信息: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晓芳(组长)、何志强、夏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13595.00元(含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08月18日至2023年08月21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疑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埇桥区银河一路319号,联系方式:*。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埇桥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埇桥区北杨寨行政管理区工作委员会
地 址: (略) 埇桥区192乡道与206国道交叉口东280米
联系方式:朱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埇桥区银河一路319号
联系方式:张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十、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4、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0天0小时39分
0天0小时0分
埇桥区北杨寨2023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YQCG*
二、项目名称:埇桥区北杨寨2023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埇桥区三八街道银河一路北侧云集文化商业街民俗风情街7#9层903号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埇桥区北杨寨2023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对大王村、*楼村、蒋湖村、骑路村、振北村、大张村道路建设、硬化、下水道及桥涵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45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奇 执业证书信息: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晓芳(组长)、何志强、夏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13595.00元(含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08月18日至2023年08月21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疑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埇桥区银河一路319号,联系方式:*。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埇桥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埇桥区北杨寨行政管理区工作委员会
地 址: (略) 埇桥区192乡道与206国道交叉口东280米
联系方式:朱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埇桥区银河一路319号
联系方式:张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十、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4、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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