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吴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绿色大豆高产高效行动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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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吴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绿色大豆高产高效行动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CGLGS[CS]*

二、项目名称:2023年绿色大豆高产高效行动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大豆航化作业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齐齐哈尔 (略) 齐齐哈尔龙沙区劳动路11号 1,991,400.00元

合同包2(微量元素水溶肥料):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黑龙江科 (略) (略) 香坊区华南城 980,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大豆航化作业服务):

服务类(齐齐哈尔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农业服务 大豆航化作业服务 孙吴县县内 1、进行航化作业喷施,航化作业2遍2、航化面积约35800亩,亩喷液量至少在1升以上(d-柠檬烯、钙镁威和亚磷酸钾);3、航化助剂,按施药液量的0.3%--0.5%添加,风力较大时按上限添加;4、飞行速度应控制在25-35m/s;飞行高度一般应距作业物叶尖5-7m左右;有效喷幅按65-70m,根据飞行高度、速度进行略微调整;做到不漏喷不重喷。 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 1期:货物按照计划要求查验合格2期:叶面肥喷施合格 1,991,400.00

合同包2(微量元素水溶肥料):

货物类(黑龙江科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2-1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微量元素水溶肥料 科瑞森 10 公斤/桶 16.00(吨) 61,300.00 980,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静(采购人代表)、梁久丽、李金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招标 (略) 场调节价,由中标人支付。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大豆航化作业服务 2.9871 中标(成交)供应商
2 微量元素水溶肥料 1.4712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大豆航化作业服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齐齐哈尔 (略) 通过 通过 63.33 17.00 10.00 90.33 1 1
湖北 (略) 通过 通过 41.00 16.50 9.98 67.48 2 2
辽宁 (略) 通过 通过 29.33 12.00 10.00 51.33 3 3

合同包2(微量元素水溶肥料):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黑龙江科 (略) 通过 通过 61.67 2.00 14.68 78.35 1 1
黑龙江 (略) 通过 通过 54.00 2.00 14.56 70.56 2 2
黑龙江 (略) 通过 通过 51.33 0.00 14.42 65.75 3 3
安徽 (略) 通过 通过 0.00 0.00 30.00 30.00 4

关于磋商小组取消安徽 (略) 成交候选资格的情况说明

安徽 (略) 二次报价为*元,招标文件预算金额为*元,该公司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

根据招标文件第10页第三大项响应文件内容中的第6项第(十一)条规定: 入围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

评审委员会要求安徽 (略) 对其二次报价的合理性在30分钟内进行澄清,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根据安徽 (略) 提供的澄清证明材料,经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该公司的澄清证明材料不充分,实质性依据不全面,没有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逐项进行详细陈述,按照招标文件第10页第三大项响应文件内容中的第6项第(十一)条规定对安徽 (略) 取消成交候选资格。

剩余3家供应商满足竞争性磋商合格人数的要求,按照正常流程需要针对3家供应商进行评审, (略) 政府采购平台沟通,由于政府采购平台存在技术缺陷,没有针对单一供应商进行废标的处理功能,只能在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对安徽 (略) 进行“0分”处理,针对上述情况进行特此说明。

依据:第10页第三大项响应文件内容中的第6项第(十一)条规定: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入围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 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孙吴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孙吴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 (略)

地址: (略) (略) 道里区朗江路1039-3号29层2号

联系方式:04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 (略)

电话:0451-*

黑龙江 (略)

2023年08月21日


一、项目编号:[*]ZCGLGS[CS]*

二、项目名称:2023年绿色大豆高产高效行动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大豆航化作业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齐齐哈尔 (略) 齐齐哈尔龙沙区劳动路11号 1,991,400.00元

合同包2(微量元素水溶肥料):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黑龙江科 (略) (略) 香坊区华南城 980,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大豆航化作业服务):

服务类(齐齐哈尔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农业服务 大豆航化作业服务 孙吴县县内 1、进行航化作业喷施,航化作业2遍2、航化面积约35800亩,亩喷液量至少在1升以上(d-柠檬烯、钙镁威和亚磷酸钾);3、航化助剂,按施药液量的0.3%--0.5%添加,风力较大时按上限添加;4、飞行速度应控制在25-35m/s;飞行高度一般应距作业物叶尖5-7m左右;有效喷幅按65-70m,根据飞行高度、速度进行略微调整;做到不漏喷不重喷。 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 1期:货物按照计划要求查验合格2期:叶面肥喷施合格 1,991,400.00

合同包2(微量元素水溶肥料):

货物类(黑龙江科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2-1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微量元素水溶肥料 科瑞森 10 公斤/桶 16.00(吨) 61,300.00 980,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静(采购人代表)、梁久丽、李金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招标 (略) 场调节价,由中标人支付。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大豆航化作业服务 2.9871 中标(成交)供应商
2 微量元素水溶肥料 1.4712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大豆航化作业服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齐齐哈尔 (略) 通过 通过 63.33 17.00 10.00 90.33 1 1
湖北 (略) 通过 通过 41.00 16.50 9.98 67.48 2 2
辽宁 (略) 通过 通过 29.33 12.00 10.00 51.33 3 3

合同包2(微量元素水溶肥料):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黑龙江科 (略) 通过 通过 61.67 2.00 14.68 78.35 1 1
黑龙江 (略) 通过 通过 54.00 2.00 14.56 70.56 2 2
黑龙江 (略) 通过 通过 51.33 0.00 14.42 65.75 3 3
安徽 (略) 通过 通过 0.00 0.00 30.00 30.00 4

关于磋商小组取消安徽 (略) 成交候选资格的情况说明

安徽 (略) 二次报价为*元,招标文件预算金额为*元,该公司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

根据招标文件第10页第三大项响应文件内容中的第6项第(十一)条规定: 入围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

评审委员会要求安徽 (略) 对其二次报价的合理性在30分钟内进行澄清,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根据安徽 (略) 提供的澄清证明材料,经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该公司的澄清证明材料不充分,实质性依据不全面,没有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逐项进行详细陈述,按照招标文件第10页第三大项响应文件内容中的第6项第(十一)条规定对安徽 (略) 取消成交候选资格。

剩余3家供应商满足竞争性磋商合格人数的要求,按照正常流程需要针对3家供应商进行评审, (略) 政府采购平台沟通,由于政府采购平台存在技术缺陷,没有针对单一供应商进行废标的处理功能,只能在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对安徽 (略) 进行“0分”处理,针对上述情况进行特此说明。

依据:第10页第三大项响应文件内容中的第6项第(十一)条规定: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入围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 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孙吴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孙吴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 (略)

地址: (略) (略) 道里区朗江路1039-3号29层2号

联系方式:04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 (略)

电话:0451-*

黑龙江 (略)

2023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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